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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1月26日報道,不管出于何因,自曝家丑都于公有益。沒有舉報,這種潛規則就很難大白于天下。舉報,猶如黑暗中的一絲光,即便不能覆蓋所有的陰暗角落,但有存在的社會意義。對舉報的最好反饋,除了激賞,就是監管部門依法介入,用公正調查回應輿論關切,呵護公共利益。
(原題為《人民微評:舉報自己,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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