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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米廠老板因銷售鎘超標米被捕,政協委員提案加強源頭治理
“湖南三名經營稻谷、大米的米廠老板,因銷售的稻米中鎘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被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被逮捕……為此我們建議,從源頭上加強治理稻米鎘超標問題。”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政協湖南省十二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獲悉,在1月27日的聯組討論中,湖南省政協委員、湖南省律師協會監事長賀曉輝在發言中,以個案結合相關調研,提出了上述提案。
賀曉輝委員在提案中介紹,他所在的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了攸縣龍某、楊某、付某等三人的刑事案件辯護委托,這三人是攸縣經營稻谷、大米的米廠老板,從2017年至2018年將攸縣產的大米銷往廣東陽江。廣東陽江市公安局最近以三人銷售的稻米中鎘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2mg/kg為由,對三人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予以刑事拘留,之后逮捕,擬予刑事追責。
澎湃新聞查閱公開資料發現,關于攸縣“鎘大米”最早的報道來自2013年5月。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抽檢結果,8批次大米及米制品鎘超標,涉及湖南攸縣3個米廠5個批次的大米。2016年2月,攸縣新聞網以《攸縣大米“摘鎘帽子”計劃在行動》為題報道,稱“在縣委、縣人大和縣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當地大米開始了一系列‘摘鎘帽子’行動”,“專家指出,治理土壤環境是工作的最重要一環”。
賀曉輝發言說,該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很可能是全國首起因銷售鎘超標大米被追刑責的案件”。澎湃新聞登陸中國裁判文書網,并沒有檢索到因銷售“鎘大米”而獲刑的判例。因食品中鎘含量超標被判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者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罪的判例共15起,這些鎘含量超標的食品主要是一些地方用低價工業鹽代替食用鹽制作的鹵制品等食品中,如豬頭肉、臘肉腸,還有添加了工業鹽的食品,如肉火燒、蝦菇、黑木耳、油條等。
賀曉輝說,“我們走訪了湖南、廣東有關辦案單位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此案暴露了有些地方在稻米鎘超標問題上存在管理不嚴,導致鎘超標大米流入市場的問題。這事關湖南糧食安全和廣大湖湘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認為,這個問題應引起決策部門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治理。”
賀曉輝在提案中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關于稻米鎘限量是0.2mg/kg,近兩年湖南省政府及其部門對部分鎘污染的土地進行了輪耕休耕,對鎘含量超過0.4 mg/kg的稻米進行了相對嚴格的監控管理,但對鎘含量0.2mg/kg以上、0.4 mg/kg以下的稻米也需引起足夠重視。
為此,賀曉輝等委員建議,湖南省成立專門調研機構,摸清湖南土地尤其是稻田鎘污染情況,客觀地建立檔案和大數據,以此作為制定措施和解決問題的依據;對重金屬污染土地從源頭上進行治理,加大研究投入,對目前部分污染土地的輪耕休耕全面落實,制定配套措施;對鎘超標稻米,糧食管理部門從收糧源頭上嚴格檢測和把關,同時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無視法律,追求眼前利益而無視人民根本利益,放任超鎘稻米泛濫流通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員要追究責任,對因此觸犯刑律的管理者和經營者絕不姑息。
出席聯組討論的湖南省委常委、紀委書記傅奎指出,委員們的發言聚焦民生,體現了人民政協為人民的價值追求,并強調要從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抓起,從群眾最關切的脫貧攻堅、掃黑除惡、醫療教育等領域抓起,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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