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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跟團出境游因護照有效期不滿半年被拒,旅行社要賠錢嗎?
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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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報名參加跟團出境游,卻因護照有效期不滿6個月,在機場被告知無法免簽入境。因旅行社拒絕退費,老人將旅行社訴至法院。
10月10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發布涉老案件全流程觀護體系典型案例,澎湃新聞記者從中獲悉這一案例。
上海靜安法院介紹,原告老人王某年近七十,其報名參加被告旅游公司組織的跟團出境游,在抵達機場準備開始旅行時,卻被航空公司告知護照有效期不滿6個月,無法免簽入境。王某此前已將護照電子版發送給了被告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提醒王某對護照進行展期,王某只好回家。因被告拒絕退費,王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一賠一,并支付交通費等。
該案審理中,法官數次向王某核實案件細節、征詢其調解意向,并積極開展調解。但雙方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法院經審理認為,旅行社作為專業旅游服務機構,在包價游時應注意發現問題并及時告知游客;且原告年近古稀,旅行社理應承擔更詳盡的告知義務。旅行社違約導致游客遭受損失,游客有權要求旅行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判決旅行社向原告返還團費,并承擔必要的交通費。
法院表示,該案為因旅行社在包價游中未盡告知義務、旅游者護照有效期不滿6個月無法出境致訴的旅游合同糾紛,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小案大道理時代新風尚”欄目。該案判決對老年人維權、規范旅游行業具有積極作用,對構建和諧社會、依法保障老年群體享受美好生活具有積極意義。
責任編輯:鄧玲瑋
圖片編輯:樂浴峰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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