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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長城修復不能簡單按一個統一標準進行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1月24日表示,長城修復不能簡單地按一個統一標準進行修復,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或者它本身的材質進行修復。

24日,國新辦就《長城保護總體規劃》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有記者問,近兩年在長城修復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過度修復的問題,引發公眾的質疑和國內外媒體的關注。您對這些問題是怎么看的?
宋新潮回應,《長城保護總體規劃》中提出了如何保護長城的相關要求,主要突出在三個方面:一是堅持價值優先,既有長城的總體價值概念,也有每一段、每一個點的具體價值及其載體。二是堅持預防為主,不過多干預,盡可能按原狀保護。三是堅持因地制宜,有磚石長城,有土長城,還有建筑形態保存較好的長城,要進行分類修復。
宋新潮表示,目前長城修復中出現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一是思維固化,簡單把長城理解為八達嶺長城,修復中出現偏差;二是理解偏差,對修舊如舊、復建等概念混淆;三是制度上把長城的保護按照建設工程進行管理,簡單套用建設工程招投標等方式;四是地方監管不到位。
宋新潮指出,對此問題,國家文物局在四方面展開行動:
一是發布《中國長城保護報告》。正確引導大眾如何看待長城、如何理解長城。
二是制定一系列長城保護指導性意見。長城是“非標”,不能簡單地按一個統一標準進行修復,一定要在正確理念和觀念的指導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或者它本身的材質進行修復。
三是要加強培訓。加大對施工人員進行文物知識和修復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力度。
四是深入研究。國家文物局支持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等社會各個方面共同討論該怎么保護長城、如何保護長城等問題,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到長城修復保護工作中。
(原題為《國家文物局:長城修復不能簡單按一個統一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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