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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撤回的下單卻在深夜成交?業內人士:基本是盤中即時成交,只是反饋到投資者賬戶時間延遲
9月27日,持續攀升的滬市股票遭遇交易異常的突發情況,無法撤單、交易失敗令想要參與市場的投資者如坐針氈。
對此,上交所當日先后發布兩份公告,分別是上午11:00稱,“正在就相關原因進行排查”,以及晚間發布的致歉公告。
“今日開盤后,本所股票競價交易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的異常情況,并導致交易受到影響。經處置,股票競價交易于11點13分起逐步恢復。對于該異常情況的發生,本所深表歉意。”上交所在晚間公告中表示。
隨后,有部分投資者反映,9月27日收盤后甚至深夜,還有委托單成交。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股票委托單基本是盤中即時成交,只是反饋到投資者賬戶的時間延遲。不同券商系統響應速度有先后,也是投資者收到確認信息有先后的原因。正常情況下,投資者下單后,交易系統會迅速確認成交并即時反饋信息,但9月27日滬市部分股票成交確認出現了延遲。
面對交易所“宕機”事件帶來的投資影響,投資者有何應對之策?
有經濟學者指出,上交所公告中表示“本所股票競價交易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的異常情況”,投資者需要了解“交易緩慢”和“不能交易”的區別。經濟學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表示,“交易緩慢”和“不能交易”是兩個概念,如果僅僅是交易緩慢,屬于流量過高導致的正常技術性故障,那么投資者并無維權的必要,因為這本身屬于不可抗力。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汪鵬指出,如果本次宕機事件最終認定結果是交易所不存在重大過錯,投資者將很難就自身損失向交易所主張賠償。反之,投資者能就自身損失金額及自身損失與本次宕機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證明的話,交易所或相關責任主體則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回顧“宕機”事件發生的時間脈絡,9月27日上午10時10分左右,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出現異常狀況,在多個股票交易軟件上,上證指數、上證50和科創50等多個指數,分時走勢幾乎走成直線。
“投資者都賣不出,撤單不了。”彼時,一位券商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全行業均出現委托報單及撤單響應慢的情況,具體情況還在等上交所反饋。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大部分投資者在社交平臺上反映稱“眼看著想買的票蹭蹭往上漲卻無能為力”、“在交易記錄里反復確認是廢單了,沒有成交記錄,然后今天早上再查發現在昨天下午四點成交了”、撤單交易“昨晚十一點半顯示成交了”“撤單的交易被自動低價賣出”。

來源:社交平臺
直至上午11時整,上交所發布關于《關于股票競價交易異常情況的說明》:本所關注到,今日開盤后本所股票競價交易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的異常。本所已在第一時間關注到相關情況,正在就相關原因進行排查。
上午11時13分左右,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異常的上交所系統開始陸續恢復正常。9月27日午后,仍有A股投資人反映上交所部分股票下單后無法撤單。有券商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因市場行情火爆,又趕上節前國債逆回購,券商營業部電話被客戶打爆,部分客戶撤單無法恢復。技術人員表示,仍待交易所回復。
同日晚間,上交所再發布《關于本所股票競價交易異常情況的公告》稱,“今日開盤后,本所股票競價交易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的異常情況,并導致交易受到影響。經處置,股票競價交易于11點13分起逐步恢復。對于該異常情況的發生,本所深表歉意。”

交易陸續恢復后,有部分投資者反映,9月27日收盤后甚至深夜,還有委托單成交。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股票委托單基本是盤中即時成交,只是反饋到投資者賬戶的時間延遲。不同券商系統響應速度有先后,也是投資者收到確認信息有先后的原因。正常情況下,投資者下單后,交易系統會迅速確認成交并即時反饋信息,但9月27日,滬市部分股票成交確認出現了延遲。
此外,前述業內人士表示,9月27日當天的交易情況不會影響下周一的股票交易。
交易所股票競價交易出現成交確認緩慢的異常情況,導致許多投資者交易受到影響。那么,除了等待交易所系統恢復外,投資者還能做些什么?
對此,多位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的律師均提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中的這條規定,即:“交易異常情況、重大異常波動及本所采取的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本所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澎湃新聞記者在交易所官網查閱《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后發現,上述條款為“第八章 交易異常情況處理”中的“8.8 交易異常情況、重大異常波動及本所采取的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本所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金融爭議解決法律部主任李重托指出,“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應當對交易異常情況所造成的投資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爭議焦點集中在交易異常是否系交易所重大過錯導致。”
李重托表示,以目前公開信息來看,尚不能確定交易所是否存在重大過錯。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汪鵬同樣指出,目前,交易所尚未披露宕機事件具體原因和細節。“如果本次宕機事件最終認定結果是上交所不存在重大過錯,投資者將很難就自身損失向上交所主張賠償。反之,投資者能就自身損失金額及自身損失與本次宕機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證明的話,相關責任主體則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放眼全球市場,澎湃新聞記者發現,各國交易所“宕機”絕非個案。紐約交易所、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孟買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等曾因交易系統技術故障、網絡攻擊等原因被迫暫停交易。不過,前述多起交易所“宕機”期間所產生的交易訂單最終被視作無效。
以紐交所為例,去年,紐交所被迫取消了數千筆交易,原因是一個人為錯誤導致數百只股票在沒有漲跌停區間的情況下開始交易。
北京時間6月3日深夜,包括巴菲特旗下伯克希爾哈撒韋A類股在內的多只美股疑似出現行情異常,其中伯克希爾哈撒韋A類股跌99.97%,報185.10美元,且行情靜止不動。混亂持續了約45分鐘后,CTA通過恢復至備份軟件版本解決了問題,所有股票于當地時間6月3日中午恢復交易。
紐交所6月3日下午收盤后發布公告表示,紐交所集團股票交易所與其他UTP交易所共同決定,撤銷伯克希爾哈撒韋在美國東部時間6月3日上午9:50至9:51之間(北京時間6月3日晚上9:50至9:51之間)、價格低于或等于603718.30美元/股的所有由于CTA SIP報價問題相關的錯誤交易。紐交所明確,交易者無權對這一決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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