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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協委員建議:參照酒駕處罰標準根治違規養犬遛犬
澎湃新聞記者 姚似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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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協委員、中國農工民主黨杭州市委員會委員予坤向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交《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文明養寵,優化<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的建議》,提出參照酒駕處罰規定對違規養犬、遛犬行為進行根治。
據現行《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養犬侵擾他人正常生活經教育不改等行為,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養犬人處以200元~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處罰較輕,警示作用不足。”予坤建議修改相關法規,參照酒駕處罰標準,對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處以3~10天拘留,罰款5000元甚至更多。
為方便管理,予坤提出參照《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犬只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并植入電子標識,隨時獲取寵物及飼養人信息,同時建立檔案,每個檔案還可建立押金賬戶、信用賬戶,在不文明行為發生時做到無障礙處罰。
對目前限制犬類出行時間的規定,予坤建議參考歐美城市建立“封閉式寵物公園”的做法,讓寵物隨時進入,按自身習性活動。此外,她還建議在法律法規中增設對養犬人隨意棄養的處罰,如高額罰款、限制再次養寵等。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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