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虛構交易、偽造好評,男子開工作室“刷單炒信”獲利20萬余元獲刑
男子陳某成立工作室,雇傭10余人提供“刷單炒信”服務,即通過虛構交易、偽造好評、發布虛假種草帖等手段,為商戶快速提升產品曝光率和信譽度,獲取傭金20萬余元。
9月19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黃浦區檢察院”)獲悉,8月15日,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虛假廣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1年5月,陳某從網絡上了解到發布種草筆記、帖文等可以賺錢,于是,他租賃場所開設了一家工作室,并雇用了十余名員工。為開展“業務”,陳某購置了工作手機、電腦,并從網絡渠道以單價1000余元的價格購買了百余個某互聯網平臺的用戶賬號。待上家在“通告群”發布任務后,陳某便接單再派單給工作室的員工,由員工按照上家的要求在網絡平臺發布虛假種草文及圖片。
“我們發帖的內容主要是針對產品的體驗、經驗類的分享和推廣。”到案后陳某供述,“文字也是找寫手代寫的,實際我們沒有真實使用或體驗過。”帖子發布后,陳某等人會將鏈接發給商家進行審核,商家根據發文內容的難易程度,再給到工作室30元至200元不等的傭金。
除此之外,陳某等人也會向一些網店提供有償的刷單服務,通過虛假交易、虛假宣傳提升網店的交易量及好評度等。至2022年8月期間,陳某等人通過上述方式,共獲取傭金高達20萬余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四)項規定,商品的銷售狀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影響的,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屬于虛假廣告。本案中,陳某收取商家傭金偽造銷售狀況,營造虛假的用戶體驗,以提升商品的好評度、信譽度,從而增加商戶的點擊率、瀏覽量,提高客戶在商戶消費的概率。上述刷單炒信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虛假廣告的規定。
承辦檢察官認為,陳某違反國家規定,組織他人為網絡電商提供刷單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情節嚴重,應以虛假廣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