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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漲跌自己說了算”,后臺控制漲跌誘騙被害人上當的詐騙案
近日,經浙江省浦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吳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三年,他們是以葛某為首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的最后一批被告人。
葛某詐騙集團在一年多時間內先后詐騙600余人共計1.5億元。2021年10月至今年3月,經金華市兩級檢察院陸續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詐騙犯罪集團組織者、骨干分子葛某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葛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后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同案的39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三年,各并處罰金。今年8月1日,該案被列入“兩高一部”發布的依法懲治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
資金到位就被“拉黑”
2019年8月,貝先生接到一陌生女子的電話,邀請其進入一個聊天群,說群里有“老師”講解股票,還會推薦好股票。貝先生同意后,一個昵稱為“曉冉”的投資助理通過手機號添加了貝先生的微信,將貝先生拉進了一個微信群,這時群里已經有100多人。
“今晚干貨內容是跟隨知名證券經理李老師一起學習‘牛散游資的交易之道’+‘打板技巧’+‘金股三號布局中’,持續簽到可獲取‘金股三號’參與權,快來簽到領福利吧!”“喜報喜報,簽到就送‘金股三號’的參與權!根據‘金股三號’的調研報告預計收益在30%左右。”進群第二天,“曉冉”就向貝先生推薦課程和金股。貝先生聽完課后感覺這個平臺靠譜,加上群內水軍鼓吹“講師”炒股水平和“曉冉”的誘導,貝先生很快就陷了進去。
接下來,“曉冉”向貝先生介紹了一款名為“金投匯”的投資軟件,稱這個軟件可以買跌買漲,現買現賣,還可以操作股票,最低投入資金5萬元,資金越多越好操作,并幫貝先生進行了注冊。在“曉冉”的指導下,貝先生下載了該款軟件,投入5萬元試著在軟件上購買股票。見“老師”推薦的股票大多有盈利,并且資金進出自由,隨時可以提現,貝先生便放松了警惕,又充值15萬元。
“充值后我就在軟件上購買各種股票,一個月后,我想把軟件里的錢提現,發現不能提現了!”貝先生情急之下趕緊聯系“老師”和“曉冉”,起初“曉冉”還以銀行在審核為由應付他,后來當貝先生再聯系他們時,“老師”和“曉冉”直接把他拉黑了,微信群也隨之被解散。貝先生這才知道自己被詐騙了,趕緊向公安機關報警。
公司化運作布設騙局
經查,2019年至2020年,以趙某、張某(均另案處理)等人為首的詐騙犯罪集團,在柬埔寨組建引流、講師、業務等多個團隊,通過“BARNES”“金投匯”等虛假投資平臺,針對中國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葛某作為該詐騙犯罪集團“葛某團隊”的老板,組織葛某某等人,以層級代理模式召集大量人員組成業務團隊,出境前往柬埔寨的詐騙窩點,參與上述詐騙犯罪活動。葛某與趙某、張某約定,“葛某團隊”詐騙所得的40%歸葛某所有。
該詐騙犯罪集團實行公司化運營,組織內部自上而下為大老板、團隊老板、團隊長、團隊總監、團隊經理、組長、業務員等,逐級管理。葛某、葛某某、張某、吳某等人分別擔任團隊老板、團隊長、團隊經理、組長等職務,以三個月換一個詐騙平臺的方式指導下級實施詐騙。業務員使用詐騙集團統一發放的手機、微信號,在組長及團隊經理的指導下,以發朋友圈、聊天等方式,將微信號按照助理號、演員號等進行分類包裝,再用上述微信號組建微信群,由引流團隊通過電話等方式以免費授課、推薦股票等理由將被害人拉進群內,由業務團隊、講師團隊等相互配合對被害人實施詐騙。
講師團隊在直播間以傳授股票知識、分析股票漲勢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并適時推出集團控制運營的虛假投資平臺;業務團隊控制多個微信號扮演“講師”“群內助理”“普通股民”等角色,在微信群以及直播間內充當水軍,按照規定腳本發言、發截圖等鼓吹“講師”炒股水平,誘導被害人至詐騙犯罪集團控制的虛假投資平臺投資。被害人上當后,他們通過后臺控制漲跌,先讓被害人誤以為投資升值并可小額提現,誘導被害人加大投入金額,再通過限制提現、最后關閉平臺等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所獲贓款由洗錢團隊進行轉移。現已查明,葛某伙同他人通過上述平臺騙取被害人共計1.5億元。
聯合出臺文件協同辦案

東陽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商討案件情況
金華市檢察院根據該案涉案人員多、案情復雜、涉案金額大的特點,結合本地區刑事辦案力量、經驗等情況,合理分配所轄基層檢察院的案件受理數量,與公安機關聯合出臺相關工作意見,實行“抓捕前確定追訴范圍、報捕前統一批捕標準、移送審查起訴前核查有無錯漏”的系統策略,準確把握“資金流、網絡流、人員流”三要素,構建證據體系,把好辦案質量關。

葛某詐騙集團電信網絡詐騙案在東陽市法院開庭
2021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對葛某等426人分案移送審查起訴。金華市檢察院統籌下轄七個基層檢察院的辦案力量以及所辦案件的證據情況,統一證據標準、認定標準、量刑標準,并對其中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好的30人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在對余下犯罪嫌疑人審查起訴期間,對參與時間較短、個人非法獲利較少且自愿認罪認罰的從犯,建議適用緩刑,量刑建議均被法院采納。除葛某提出上訴并被駁回外,其余395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沒有提出上訴,判決均已生效。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責編:張適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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