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與“右美沙芬”濫用有關,法院建議加強監管獲回應
近日,長沙岳麓區法院發布消息稱,該院就“右美沙芬”藥品監管問題發出司法建議獲積極回應。
在審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過程中,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發現小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存在“右美沙芬”藥品濫用情況,且該情況與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關聯。如在2023年3月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搶劫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袁某當庭陳述:“我知道我對不起被害人。但是,我當時磕了藥(“右美沙芬”),精神比較刺激。”

對此,為持續推進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守護未成年人用藥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岳麓法院從“嚴格落實藥品銷售制度、加強網絡經營流通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管控機制”等三個方面,向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提出:
建立健全按需銷售體系,落實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制度,明確醫師用藥指導和安全提示義務,尤其要加強未成年人用藥監管;
嚴厲打擊網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把寄遞渠道收寄驗視關口,堅決斬斷“互聯網+物流寄遞”非法銷售鏈;
重視信息溝通、執法聯動機制建設,常態進行安全風險測評,廣泛開展“合理用藥知識”及“藥物不良反應”知識宣傳。
上述司法建議發出以后,相關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及時會議研究并積極復函,表示:
將不斷加強對藥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對風險較高、管控較嚴的藥品實行重點排查,督促經營單位規范藥品購進、處方審核等工作;
進一步強化政策宣貫工作,要求經營單位嚴格落實線上線下一致原則,確保網絡銷售依法依規,明令嚴禁通過任何網絡形式零售“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
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格執法處罰,屢教不改且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藥品許可證、處罰到人。

據官方公開消息,右美沙芬是一種常見鎮咳藥,主要通過抑制延髓咳嗽中樞發揮鎮咳作用。今年4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將右美沙芬等藥品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7月1日起施行。
8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發布報道,記者調研發現,新規落地以來,雖然線下藥店無法再輕易購買右美沙芬單方藥,但線上私自售賣仍在繼續,還出現一些替代品;一些青少年濫用右美沙芬的情況不時發生。
江蘇省無錫市兒童醫院醫師劉靖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右美沙芬長期濫用會導致成癮,大量服用會導致高度興奮、幻視幻聽、意識喪失甚至死亡。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2021年12月,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將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由非處方藥轉為處方藥。2022年底施行的《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明確,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禁止通過網絡零售。2023年2月,國家藥監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復方地芬諾酯片等藥品管理的通知》指出,我國有的地方出現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等藥品的濫用問題,且濫用人群以青少年為主。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