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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開發商未按規劃建設被罰558萬,涉事小區曾爛尾多年

“碧雞名城”小區現狀
近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發關注。云南碧雞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碧雞地產公司)未按規劃建設,涉事小區綠地率和建筑物間距不滿足規劃許可要求,且造成項目爛尾等不良社會影響,違法情形較重,西山區城市管理局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上限處罰。
澎湃新聞注意到,碧雞地產公司2021年已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一年后,該公司破產重整計劃表決通過。
澎湃新聞(www. thepaper.cn )了解到,碧雞地產公司成立于2002年,系云南碧雞建筑集團成員,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為主的企業。碧雞地產公司是昆明“碧雞名城”小區的開發商,該小區分為一、二兩期,位于昆明二環內,距西山區政府不到1公里,離市中心商業區僅3公里。
然而,該小區一期順利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二期卻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停工爛尾多年。“2015年開始,受到宏觀環境影響、房地產行業調控等影響,加之公司長期存在短貸長用、資金錯配等現象,最終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并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公司的核心資產被債權人多輪查封,大量訴訟案件、執行案件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以至于現金流完全枯竭。”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在2022年刊發的一篇消息中如是介紹。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載明,今年2月6日,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收到西山區化解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任務交辦書,要求對西山區城中村改造4號片區D地塊(土堆村)碧雞名城項目實測建筑密度、綠地率不滿足昆規條件(2010)0250號指標要求,實測建筑位置、建筑間距、建筑退距等均不滿足規劃許可要求等問題進行查處。
2月9日,因該項目建設單位碧雞地產公司涉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西山區城市管理局立案調查。
4號片區D地塊即碧雞名城二期。2020年8月,二期部分業主住進了無水無電的爛尾樓,曾一度引發媒體關注。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西山區城中村改造4號片區D地塊(土堆村)碧雞名城項目位于西山區二環西路與西苑浦路交匯處,共建有五棟住宅樓以及配套用房和地下停車位等建筑,于2013年分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為林州建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上)、云南碧雞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地下),合同開工日期為2013年4月5日,合同竣工日期為2014年7月8日,該項目實際完工時間為2024年3月。

“碧雞名城”此前的宣傳。
經與云南碧雞建筑集團有限公司進行調查詢問、現場核實,結合竣工測量成果報告等資料,該項目存在兩個問題:其一,綠地率不滿足規劃許可要求,具體為:規劃許可綠地面積12450平方米,實測綠地面積10644.24平方米,較規劃許可減少1805.76平方米,規劃許可綠地率為47%,實測綠地率為40.18%,較規劃許可減少6.82%;其二,該項目13棟地上建筑面積為24781.89平方米,加上地下建筑面積1649.3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26431.25平方米,13棟與12棟間距減小1.08米,13棟整體向西位移了1.08米,不滿足規劃許可要求。
“云南碧雞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的行為屬于未按規劃進行建設的情形。”西山區城市管理局在上述處罰決定書中表示,7月22日依法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該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以及聽證要求。
西山區城市管理局認為,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鑒于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且造成項目爛尾、群眾上訪等不良社會影響,違法情形較重,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上限處罰。同時,該項目屬化解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項目,根據化解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相關政策以及西山區自然資源局關于西山區城中村改造4號片區D地塊(土堆村)碧雞名城項目可按現狀進行認定的認定意見,對綠地面積不足處以罰款,共計罰款5580562.5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碧雞地產公司2021年已向西山區法院申請破產重整。一年后,該公司破產重整計劃順利表決通過。
8月20日上午, 澎湃新聞撥打碧雞地產公司對外公布的電話,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自稱是“破產管理人辦公室”,對于被罰款的事情不太清楚,“房地產開發公司破產了,計劃重整,正在執行階段,我們只負責監督執行”。
“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前述公司還未辦理繳納罰款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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