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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退票窗口關閉后誤搶千元門票,網易云音樂:過期不能退
近日,消費者容女士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8月8日她準備在網易云音樂“云村有票”搶購卓沅青島演唱會的門票,結果在搶票時點到了林宥嘉idol 2024世界巡回演唱會青島站的門票,付款1570元。出票后發現搶錯了,容女士立刻撥打客服熱線,請求退票但遭到拒絕。
就此糾紛,澎湃新聞聯系網易云音樂“云村有票”。對方回復稱,已多次聯系票務平臺貓眼,由于退票時間已截止且未收到主辦方的退款通知,因此暫時不支持退款。
澎湃新聞隨后聯系貓眼,但截至發稿時未獲回應。
消費者投訴:
容女士介紹,8月8日,她在網易云音樂“云村有票”準備搶購卓沅青島演唱會的門票。因為擔心搶不到票,搶票開始后她頻繁點擊購票,結果誤觸了林宥嘉idol2024巡回演唱會青島站的購票界面,付款1570元。

容女士搶錯的電子票界面
付款出票后,容女士才發現自己搶錯了票,“搶票的按鈕和平臺推送的其他演出的廣告,只隔離一小段距離。”她稱,當時一直在點擊手機屏幕,“我也不知道點到了什么,一下子跳出來一個付款界面。當時看到金額有點不對,還以為可能平臺有加價,就直接付款了”。
發現搶錯票后,容女士第一時間撥打出票界面上的客服熱線,讓工作人員處理退款。“我確實在10分鐘內就打去了電話,但溝通了很久,對方明確表示不能退票。”

搶票界面的廣告
容女士稱,客服告訴她8月3日后就不能退款,“這一說法極不合理。客服說8月3日以后就不可以退款 但搶票的時候已經是8月8日了,這不是明擺著不允許退票嗎?!”
澎湃新聞了解到,林宥嘉idol 2024世界巡回演唱會青島站8月10日舉行。主辦方對外公布的票務須知顯示,此次演出實施梯次退票:開售24小時內即7月15日14:00-7月16日13:59,無條件辦理退票;7月20日14:00-8月3日13:59,將收取門票價格的50%手續費。而8月3日14:00后,則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請。
商家回應:
接到容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聯系網易云音樂“云村有票”。對方表示,用戶購票時多個環節均有顯著的演出信息展示:購買演出需要進入演出詳情頁,詳情頁有明確的演出信息;點擊立即購買進入選票頁面,選票頁面也有演出信息展示;選票后進入訂單確認頁面,頁面也有明確展示演出信息,“用戶確認以上信息后,才是支付頁面”。
上述工作人員稱,林宥嘉idol 2024世界巡回演唱會青島站主辦方的退票規則為8月3日前有條件退款,8月3日后購買不接受退票。該用戶購票日期是8月8日,申請退款時退票通道已關閉。“事發后,我們也多次聯系票務方貓眼娛樂,但由于退票時間已截止,也未收到主辦方的退款通知,因此暫時不支持退款。”
隨后,澎湃新聞致電貓眼,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容女士誤觸搶錯票是一種重大誤解行為,依據《民法典》第147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容女士可以據此要求平臺退費。
此外,對于過期不退費的規則條款,平臺是否盡到了提醒義務至關重要。一方面,平臺有無以顯著方式提醒,否則就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另一方面,如果該提醒很明顯是在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那就屬于霸王條款,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格式條款、聲明等含有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趙良善說,目前票務平臺和主辦方制定的演出門票退票政策不盡相同,甚至千差萬別。早在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就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該通知提到,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
“針對目前存在的演唱會及其他演出門票退票規則不一、退票難等亂象,當務之急的是要制定統一的退費規則。”趙良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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