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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職三月懷孕獎金被扣,律師:侵害生育權須補償損失
近日,一起關于一女子入職3月后懷孕被公司扣除績效獎金的案例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網友們對此也是褒貶不一,有些認為公司太過苛刻,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有些則認為女員工剛入職3月就懷孕了,也給公司造成了不少損失。今天李邁律師帶大家了解一下案件的經過及該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

案件情況
王某于 2020 年 4 月入職北京某公司,2020 年 7 月王某懷孕,2021 年 5 月分娩,同年 8 月返崗工作 。2022 年 4 月,該公司向王某發送《通知》,表示因王某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沒提前提交生育申請,公司酌情自 2021 年 9 月起扣除王某 7 個月績效獎金 。
之后雙方發生爭議,王某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 2021 年 9 月到 2022 年 3 月期間的績效獎金 14123 元 。目前,經仲裁委員會主持調解,該公司已向王某支付了扣除的績效獎金,王某也撤回了仲裁申請 。

法律知識
該案件中,用人單位行為違反勞動法什么規定?
在此案中,某公司在規章制度中關于女職工懷孕需要先提交申請等規定,侵害了王某的生育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條款,因此公司扣除王某績效獎金于法無據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用人單位在錄(聘)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應當具備女職工特殊保護條款,并且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用人單位侵害生育權,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當用人單位侵犯女職工的生育權益時,?可能會面臨多種法律后果。包括警告、?罰款、?吊銷執業證書以及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如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將由計劃生育行政部或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如果違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將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10000元,?將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女職工生育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
1、向工會及工會女職工組織尋求幫助。
2、向所在單位和地方的勞動調解委員會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
3、可以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女職工應享有產假待遇,若權益受到侵犯,可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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