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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小區水費中含明令禁止的“二次加壓費”,萬科物業:取消

8月15日,萬科·金域華府三期的業主到萬科物業辦公室與工作人員溝通調整后水價情況。 瀟湘晨報 圖
8月初,長沙市雨花區萬科金域華府三期物業在業主群內公示了新水價:4.44元/噸,這令業主們產生了疑議,因長沙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公示的《長沙市市區用水終端價格分類表》中提及,調整后合表用戶水價為3.56元/噸。
業主詢問物業后被告知,4.44元/噸水價包括了水損費及二次加壓費。但業主發現,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7月發布的“長沙市發展改革委部門負責同志解讀《關于城區供水價格調整及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稱《通知》)中說明了,不得收取二次供水運維費。由于與物業溝通未果,業主向晨意幫忙記者求助。
8月15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雨花區杜花路的萬科金域華府三期,在記者介入下,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會按政府最新文件收取水費。當日下午,物業已將居民生活用水3.56元/噸的價格在三期業主群內公示。
業主質疑:新水費未按政府新文件計價
8月15日上午,記者來到萬科金域華府三期,業主鄢先生介紹,“我們小區三期都是合表用戶,就是供水公司每次抄總表收取總水費,再由物業公司按各戶具體用水情況向業主收取水費。”
“8月5日,物業的管家發消息說,水費上調到4.44元每噸。”鄢先生表示,隨后有業主咨詢了4.44元/噸的構成。在鄢先生提供的業主群截圖中,記者注意到,物業管家稱,“3.56再加上水損和加壓費,所以等于4.44。”
有業主查詢了相關文件,發現《長沙市市區用水終端價格分類表》中注明,長沙市居民合表用戶終端水價(合計)為3.56元/噸,且《通知》中載明,“由供水企業負責運行管理的二次加壓調蓄供水設施,其運行維護、修理更新成本計入供水價格,不得另行收費”。
鄢先生稱,“那4.44元每噸的水價肯定不合理,我們在業主群里和物業說了,物業沒吱聲。”
另一位業主黃女士則認為此前物業收取水費也有不合理之處,“我去年有一個月家里人都不在家,但是水費和在家的時候收的一樣,我就找到管家核查,后面是我按我反推的水表數據,物業才修改了賬單,我這還是發現了,那沒發現的業主呢?”
萬科物業:新水價以政府最新文件為準
8月15日,晨意幫忙記者陪同業主們來到萬科金域華府三期的物業辦公室,在了解了情況后,物業安防主管賀先生表示,“8月份的水費我們還沒開始收,這個月收的是7月份的水費。”
另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周女士也表示,此前公示的4.44元/噸水價系按此前政府文件的政策設置的價格,“我們啟動下一次收費之前,公司會有最新的政策也會發送到業主手上,我們肯定以政府的最新文件為準,嚴格執行政府的政策。”
對于業主黃女士的疑問,賀先生稱,“因為各戶的機械表是人工抄表,偶爾可能出現錯誤,但是出現問題我們以水表底數為準,業主隨時可以來查,可以來對賬。”
有關水損費的收取,周女士稱,“可能通過收取物業費、租金或者是公共收益等解決,當然這個是會跟業主商量的。”
當日下午,業主告知記者,物業已經將水價公示在業主群內,居民生活用水按3.56元/噸收取。
(原標題:《長沙一小區水費中含明令禁止的“二次加壓費”?記者介入,萬科物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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