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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員工工資,老板被“限高”后鉆空子坐飛機在朋友圈曬圖被罰
公司老板汝某因拖欠員工8萬余元工資不付,被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然而此后,汝某多次通過朋友在國外航空公司官網上購買機票,經常赴國外并發表定位在國外的朋友圈。
8月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黃浦法院”)獲悉,為了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案件,執行法官果斷采取限制其出入境的措施。
在申請執行人胡某與被執行人某服裝設計公司的勞動合同糾紛中,被執行人未按生效裁判文書履行相應的義務。執行法官多次撥打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汝某的手機,并向該手機發送多條短信,但汝某均拒不接聽、也不回復,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汝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相關措施生效后,申請人卻發現汝某經常出現在國外,并向法院提供了汝某微信朋友圈的截圖。汝某朋友圈定位顯示,汝某在被限高后,仍多次出現在國外。
經與申請執行人詳細了解情況后,得知汝某因工作的關系,需經常往返國外。為了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案件,執行法官果斷采取限制其出入境的措施。


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汝某的朋友圈截圖 上海黃浦法院 供圖
某日清晨五點,執行法官被一陣急促的電話聲音吵醒。“被限制出境的汝某想要乘坐飛機出境,現已被攔截。”電話那頭的上海浦東機場出入境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告知執行法官。
電話掛斷后,被限制出境的汝某也向執行法官來電,表示愿意到法院履行義務案件,希望能夠取消對其出入境的限制。執行法官根據前期掌握的情況,隨即確定時間,責令汝某到法院并準備好一次性付清執行案件的錢款。
后汝某按照約定時間至法院,向執行法官主動承認了錯誤,表示悔過,并向申請執行人當場履行了全部工資差額8萬余元。申請執行人也向執行法官表示了感謝。
根據汝某的陳述,其得知被限制高消費后,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購買出國機票,于是抱著僥幸的心理,通過朋友在國外航空公司的官網上購買了機票,沒想到還是被攔在了出入境處。
針對汝某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行為,執行法官考慮到汝某已經一次性付清了全部執行款項,故對其作出了罰款3萬元的決定。目前,汝某已經將該罰款按時繳納。
上海黃浦法院執行局法官葛少帥表示,被執行人員被“限高”后,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若“限高”人員通過“鉆空子”,有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等情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等規定,可以對相關當事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然,執行在有力度的同時,也保有溫度。若“限高”人員有緊急情形必須要搭乘飛機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暫時解除限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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