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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立法傳承發展南孔文化:制定推廣中小學南孔學子儀規儀程
教育主管部門應將南孔文化學習研究納入教師相關培訓課程,制定和推廣中小學校南孔學子“開蒙禮、明志禮、成人禮” 的儀規儀程——《衢州市南孔文化傳承發展條例》7月26日經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通過,將于9月28日起施行。

位于衢州市的孔氏南宗家廟。
衢州地處浙江西部,有1800多年建城史。公元1129年,孔子第48世嫡孫、衍圣公孔端友奉詔南遷,率族人隨宋高宗南下。作為“南孔文化”發源地,衢州孔氏南宗家廟是全國僅有的兩座孔氏家廟之一。2004年、2005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先后作出“ 南孔文化關鍵要擴大宣傳,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衢州歷史悠久,是南孔圣地,孔子文化值得很好挖掘、大力弘揚,這一‘子’要重重落下去”等指示。2011年,祭孔大典(南孔祭典)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條例》要求建立南孔文化資源名錄制度,將市域內體現優秀傳統文化,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南孔文化資源列入名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各類南孔文化資源的特點制定保護措施,如通過編制專項保護方案、劃定保護范圍、落實保護責任、設置保護標識等加強對不可移動南孔文化資源的保護,并對遷移、拆除、修繕不可移動南孔文化資源的要求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應將南孔文化作為優秀傳統文化的內容納入相關班次教學,開展勤政清廉等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動。市、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南孔文化人才建設納入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引進和培養南孔文化研究、教育、宣傳、文創、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等人才。鼓勵職業院校和職業教育機構將南孔文化與職業教育結合,開展南孔文化傳承方面的技能教育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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