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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館借“擴大經營”停業后注銷,消費者退費被要求先扣違約金
近日,云南昆明的楊女士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2023年她購買了48期瑜伽課程。今年4月8日,店鋪突然以“搬遷擴大規模”為由宣布停業,然而就在她等待瑜伽館恢復營業的時候,卻發現涉事公司已于4月25日完成注銷登記。

店鋪于2024年4月8日在公眾號上發布的停課告知函
發現問題后,楊女士提出退還剩余全部費用,對方表示只能轉課或部分退款。
接到楊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涉事的云南拓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拓步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是楊女士提出退款,扣除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后,只能退還5000元。
消費者投訴:
據楊女士介紹,2023年4月16日,她與云南拓步健康簽訂了《瑜伽私教課程服務合同》,購買了原價18999元、折后價16999元的48節私教課程服務。

消費者購課支付截圖

消費者購課收據
楊女士說,她平時比較忙,瑜伽課并不是經常去上,最后一次上課還是在去年底。今年她無意中在瑜伽館的公眾號看到一份停課公告函,顯示店鋪將搬遷升級。搬遷期間,所有會員的會員卡都會停卡處理。
“知道停課停業后,我一直在問他們新店裝修進度,對方表示月底結束裝修正式營業,但至今幾個月過去了仍未恢復服務。”楊女士告訴澎湃新聞,查詢工商信息發現,云南拓步健康已在今年4月25日完成了注銷登記,但公司并沒有如實告知用戶。
工商信息顯示,云南拓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向昆明市監局申請了簡易注銷,并于5月29日在昆明市西山區市監局登記、清算組備案后決議解散。

公司申請注銷動態及注銷備案信息
得知此事后,楊女士與云南拓步健康法定代表人電話協商退費事宜。楊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截圖顯示,負責人首先表示:“這個事情您可以和Mia(授課老師)落實清楚,根據合同情況來解決。”
另一邊,授課老師則反饋說,她也不清楚為什么會要求客戶找她解決退費問題,沒有人說過讓她負責退費事宜。
“退費過程中一再受到瑜伽館的欺騙、推諉。”楊女士希望能立即退還剩余課程的全部費用,共計11686.81元。


消費者與相關負責人及授課老師微信溝通截圖
商家回應:
接到楊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云南拓步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協商溝通后,我們已經為楊女士提供了轉課機構,她現在隨時可以過去上課”。
對于楊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上述負責人表示,因為是楊女士要求退費,應按照原價的30%扣除違約金,“再扣除已上課程及其他費用,我們同意退款5000元”。
對此,楊女士表示,轉課的瑜伽機構距離自己28公里,根本無法經常去上課。“瑜伽館違約在先,他們先停業,導致我不得不要求退款,現在卻倒打一耙說我違約,我堅持要求退還我剩余課程的全部費用”。
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楊女士與云南拓步健康簽訂了瑜伽課程服務合同,并支付了費用。由于瑜伽館停業,導致楊女士無法繼續享受服務,這屬于瑜伽館原因導致履約不能。在交涉過程中,瑜伽館提出轉課或部分退款,但轉課屬于債務轉讓,根據《民法典》規定,債務轉讓需經債權人同意,因此瑜伽館在未征得楊女士同意的情況下單方轉課,楊女士有權拒絕。
趙良善同時表示,瑜伽館提出部分退款同樣于法無據。瑜伽館違約在先,且經營主體注銷,足以讓楊女士認為其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構成根本違約,瑜伽館理應退還剩余課時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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