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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辦白事擺兩桌酒被罰五千:移風易俗豈能靠罰
浙江溫州樂清的陳女士因父親病故,擺了兩桌酒席,結果被罰5000元,其父骨灰遭暫扣。樂清市民政局表示,“5000元不是罰款,是喪事簡辦的保證金,不屬于政策,(而是)屬于村規民約。”殯儀館有工作人員表示,“錢去哪了殯儀館真不知道。”
辦個喪事,只是擺了兩桌酒,就被罰(或者所謂的“暫扣”)5000元,還扣留去世老人的骨灰3個小時,如此移風易俗,未免太簡單粗暴。沒有政策依據就敢隨意罰款,遭到質疑就說是“村規民約”,甚至誰都不知道這些罰款去了哪里,這是誰給的權力?
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治的一種方式,其初衷在于激發老百姓主動參與文明辦事的熱情。以村規民約為由擅自罰款,不符合現代社會治理的理念,甚至可以說是剝奪民眾的權利、侵奪民眾的財物。
家里老人過世了,肯定會有親朋好友來幫忙,作為當事人,事后請吃頓飯,這是完全正當、正常的人情往來,怎么會跟“陋習”扯上關系?又憑什么罰人家5000元?移風易俗并不意味著要把一個人、一個家庭與這個社會的所有聯系、往來都切斷。
根據樂清喪事管理“五個不超”規定,“喪事活動期間平時用餐僅限于工作人員、直系親屬,且不超過5桌,不變相搞流水席,倡導不置辦出殯酒席,如需置辦,酒席總數不超過20桌。”就算以此對照,陳女士擺了兩桌酒,并沒有超出規定,罰款從何說起?
當地街道辦和殯儀館稱,遺體運往殯儀館之前可以擺酒席,之后就不允許擺了。且不說這樣死摳細節的“附加罰則”是否合情合理、是否會給老百姓增加額外負擔,即便真要執行,也應明白公開,讓群眾事先都清楚知曉,而不能自行掌握、隨性執行。那樣的話,罰不罰、罰多少,豈不是全憑有些人一張嘴?
明明已有“五個不超”,當地還要另設規定,這等于是不告而誅,既缺乏權威,也不可能獲得公信力,反倒會讓百姓切身感受到“土政策”的濫權與惡劣。
事實上,無政策依據的罰款,非但不會降低群眾辦喪費用,反而會加重負擔。如此“以罰代管”,簡單粗暴整治民間辦喪事,也會把移風易俗異化為罰款,從而暴露出一些基層政府部門在治理上的隨意性、逐利性,并不足取。
據媒體報道,樂清從2017年就開始向“千年陋習”宣戰,先后出臺了15項減免措施,群眾辦喪費用顯著降低。治理辦白事的鋪張浪費,引導村民摒棄陳規陋習,倡導喪事簡辦、厚養薄葬,本來是好事情。但凡事不能走極端,移風易俗更不能急于求成、一步到位,只能循序漸進,逐漸讓群眾改變觀念、形成共識。
每個人都終將故去。鋪張浪費、大操大辦固然不值得提倡,但舉行一些基本的儀式,讓生命既有尊嚴又合乎現實,本身就是一種以人為本。起碼擺兩桌酒席,請前來祭奠的親友吃個飯,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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