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老人散步時被遮陽傘砸中頭部致傷殘,商鋪不認,法院判了
70歲的陳先生在商場廣場上散步時,某商鋪的戶外遮陽傘突然倒塌,砸中陳先生頭部致其摔倒在地。陳先生為此做了開顱手術,臥床長達數月,并被鑒定為構成多處傷殘。他因此將商場和商鋪經營者訴至法院。
7月21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閔行法院”)獲悉,此前,該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身體權糾紛案。
事發當日,陳先生像往常一樣在某商場的室外廣場上悠閑散步,卻不料某商鋪門口的一把戶外遮陽傘突然倒塌,猛然間砸中了陳先生的頭部,使他瞬間摔倒在地。
意外發生后,陳先生被緊急送往醫院進行開顱手術,雖然脫離生命危險,但他的身體卻因此遭受重創。長達半年的康復治療后,他的身體仍然遺留部分功能限制,并被鑒定為構成多處傷殘。
面對高昂的醫療費用和未來的生活挑戰,陳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商場與商鋪經營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庭上,陳先生帶來了三份證據:一張上海市公安局的案(事)件接報回執,一沓厚厚的費用票據,還有事發現場他在遮陽傘旁倒地的照片。
然而,面對這些證據,商場與商鋪卻雙雙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商場以事發區域由商鋪獨立經營,并非商場公共區域為由,企圖置身事外;而商鋪則主張陳老先生提供的證據僅能證明遮陽傘倒下及陳老先生摔倒,無法證明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甚至稱接報回執的報警人為匿名,無法核實報警內容真實性。
因陳先生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受傷經過,不充足的證據讓他的維權之路一度膠著。本案主審法官汪彩英表示,本案涉及的賠償數額龐大,僅憑高度蓋然性定案,被告也難以服判。
為此,主審法官汪彩英啟動了全面調查。她首先著手追蹤那串已停機的報警電話號碼,通過協查方式確定該手機號的原機主身份,再嘗試聯系其新的手機號,但電話卻無人接聽。
汪彩英又與公安部門聯系當天出勤干警的情況,希望能直接找到參與事件處理的出警干警了解一些關鍵信息,卻被告知這位干警已踏上援疆之路。
汪彩英于是再次前往事發區域勘察實際情況,查看現場監控,但距離事發時已一年有余,影像記錄已被覆蓋。
案件審理一時陷入僵局。正當法官一籌莫展時,公安局的一位警官聯系法官并帶來消息:當天出警的警官雖人在邊疆,但在聽說本案后,找到了他當時的工作記錄,其中恰有一位目擊證人的聯系方式。
通過這位警官提供的聯系方式,法官順利聯系到了證人梅先生。得知梅先生已年屆八旬,出庭作證不便,法官決定主動上門。
在梅先生的家中,他向法官講述道:“當時,我正坐在遮陽傘旁休息,一陣大風刮過來,把商鋪門口的遮陽傘刮倒,正好砸中了路過的一位老先生,我看到傷者頭凹進去一塊……”關鍵證詞的出現讓本案有了突破性進展。
為盡快解決本案糾紛,上海閔行法院法官在獲得了證人證言后的一周內即組織雙方進行了第二次庭審質證。面對確鑿證言,被告代理人終于不再否認事故責任。
最終,上海閔行法院綜合考慮了本案的具體細節并結合證人證言作出了判決,判令商鋪賠償陳老先生的一切合理損失,共計80余萬元。
(文中所涉當事人名稱均為化名)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