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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化妝品檢出未標示成分,涉事公司被罰沒20余萬元
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藥品安全鞏固提升專項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銷售假藥、未取得證明情況下郵寄藥品、經營無合法來源藥品、生產經營未依法注冊的醫療器械、使用過期醫療器械、未取得許可證情況下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等違法行為。
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所有案例中,包含4起化妝品違規經營案件,其中,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UH20B”的普通化妝品卡緹嘉水嫩亮采隔離霜(紫色)檢出未標示成分。對此,廣州市越秀區市監局依法對該某商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卡緹嘉水嫩亮采隔離霜(紫色)化妝品共3403支、沒收違法所得86226.99元,并處罰款1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郭某成銷售假藥案
廣州市增城區市監局接群眾舉報反映,郭某成在其經營的成人用品店銷售的口服壯陽藥為假藥。2023年6月,增城區市監局聯合增城區公安分局對郭某成經營的成人用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現場有待售的、部分外包裝標示產品信息不全或無中文標簽等口服產品一批。經檢驗和認定,11種產品被認定為藥品,3種涉案產品被認定為假藥。郭某成涉嫌構成犯罪,2024年3月7日,增城區市監局將該案移交增城區公安分局處理。2024年3月18日,增城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
海珠區某藥業有限公司未取得《準予郵寄證明》以郵寄方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案
根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計劃要求,廣州市海珠區市監局對海珠區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取得《準予郵寄證明》以郵寄方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地西泮注射液”。經查實,該公司在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05月04日兩次通過“順豐速運”以郵寄方式向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共計銷售了600盒第二類精神藥品“地西泮注射液”,但未取得廣州市監局出具的準予郵寄證明。海珠區市監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藥業有限公司經營無合法來源藥品案
2023年11月,廣州市花都區市監局根據線索對廣州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有1盒賴氨酸磷酸氫鈣片(外包裝粘有遮蓋批號230304標簽紙),該公司現場無法提供上述批次藥品的進貨記錄。經查,該公司同時存在經營無合法來源的藥品、購進涉案批次藥品時未完整記錄藥品的購進情況、涉案批次藥品外包裝粘貼遮蓋批號230304標簽紙的違法情形,涉案批次藥品貨值合計634元,無違法所得。2024年6月,花都區市監局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沒收違法購進的涉案批次藥品1盒、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美容儀器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未依法注冊的醫療器械案
2024年4月,廣州市白云區市監局執法人員前往廣州某美容儀器有限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日常執法檢查,在該公司成品倉庫內發現擺放有2臺“美胸寶”,其外包裝均未有中文標簽標識注明生產廠家、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號等信息。執法人員現場發現上述產品的產品說明書。經查,涉案產品為第二類醫療器械,該公司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及涉案產品相關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對該公司未經許可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及生產經營未依法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的行為,白云區市監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一、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1200元;二、沒收該公司違法生產的美容儀“美胸寶”2臺及生產“美胸寶”的生產工具螺絲刀2把、鉗子2把、電烙鐵2個、電批2把;三、對該公司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增城張某新診所使用過期醫療器械及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4年1月,廣州市增城區市監局執法人員對增城張某新診所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一批過期的醫療器械與未過期的醫療器械混放在一起,處于隨時可以使用的狀態,且廣州市增城張某新診所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2024年4月15日,增城區市監局依法對增城張某新診所處以警告、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越秀區某眼鏡店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案
2024年3月,廣州市越秀區市監局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越秀區某眼鏡店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經營隱形眼鏡。經查實,該眼鏡店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在“美團外賣商家版”注冊網絡店鋪經營納入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的隱形眼鏡。越秀區市監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5641.21元、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案
2023年,廣州市白云區市監局對轄區的廣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否認生產的不合格(問題)化妝品進行再次核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涉嫌提供虛假證據材料否認生產過被抽檢的不合格化妝品“芭娜娜上品滋潤洗發水”,白云區市監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展開深入調查。經查,該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生產的“芭娜娜上品滋潤洗發水”經抽檢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定,定性為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
白云區市監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及違法經營的化妝品和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別處以罰款15000元及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黃沙分公司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化妝品案
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市監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化妝品監督抽檢檢驗報告》,并對該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購進一批康蘭姿秀海藻保濕面膜(批號:MFG:YZ22112901F,限期使用日期:2025/11/28),放置于店內貨架上對外銷售。經抽樣檢驗,上述抽檢樣品“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證,該公司作為化妝品經營者,購進上述涉案康蘭姿秀海藻保濕面膜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該案的貨值金額為1100元,違法所得為1100元。2024年4月15日,荔灣區市監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100元,罰款24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化妝品案
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到線索,該線索中附有廣州市藥品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廣州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面膜樣品菌落總數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要求,結果不符合規定。該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面膜,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69949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的化妝品案
2023年,廣州市越秀區市監局收到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下發的關于廣州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UH20B”的普通化妝品卡緹嘉水嫩亮采隔離霜(紫色)檢出未標示成分。經查明,該公司進口上述化妝品6500支,已售出2988支,自行銷毀1254支,庫存2258支,召回1145支,經統計,該公司銷售的上述化妝品的貨值金額為234000.49元,違法所得86226.99元。越秀區市監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沒收卡緹嘉水嫩亮采隔離霜(紫色)化妝品共3403支,沒收違法所得86226.99元,并處罰款15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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