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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市監局發布消費提醒:謹防食用超過保質期的濕米粉等
澎湃新聞記者 吳琪 實習生 王澤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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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國多地出現高溫潮濕天氣,食品更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導致腐敗變質。7月16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食品安全提醒:消費者要特別注意濕米粉和長時間泡發的木耳、銀耳等食品可能引發的中毒。
對濕米粉,廣東省市監局提醒說,消費者在選購濕米粉時,應優先選擇正規渠道,并認真檢查產品標簽,關注產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儲存條件。對于散裝銷售的濕米粉,消費者需要根據原包裝上的標示,確認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關鍵信息。濕米粉應低溫儲存,并確保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
“濕米粉的保質期通常為24小時。即使超過保質期的濕米粉在感官上可能仍顯得正常,但可能已被椰毒假單胞菌污染,食用后有引發中毒的風險。因此,無論是食品經營者還是消費者,都應嚴格按照標識的保質期銷售或食用濕米粉,對于過期食品應堅決廢棄。”廣東省市監局在文中提醒說。
對于木耳、銀耳,廣東省市監局則提醒說,泡發木耳、銀耳前,消費者應檢查其感官性狀,發現受潮變質、霉變腐爛的,或泡發時有異味、發黏或發軟的,應立即廢棄,不得食用。泡發木耳、銀耳應使用潔凈的廚具和水,并控制泡發時間。建議使用冷水泡發1至2小時,最多不超過4小時;如用溫水泡發,建議在餐食制備前半小時進行。泡發時應在較低溫度下進行,可將泡發容器和食材用保鮮膜封好后,放置冰箱冷藏室。
此外,泡發后的木耳、銀耳應及時加工食用,不得食用隔天泡制的木耳、銀耳及其制品。
責任編輯:李道權
圖片編輯:樂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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