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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寶:與四家商業銀行簽戰略協議,獲95億元意向性授信額度

更換第一大股東之后,新湖中寶利好消息不斷。7月11日,新湖中寶(600208.SH)發布公告,近日公司與四家商業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四家商業銀行擬為公司提供金融服務,且提供合計不超過95億元的意向性授信額度。
四家銀行分別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具體而言,工行衢州分行、農行衢州分行、寧波銀行衢州分行同意分別給予公司總額為人民幣5億元、10億元、50億元的意向性信用額度,重點支持功能性新材料等板塊的建設與發展。具體項目的實施條件及融資金額,由雙方根據項目報批情況簽署相關合同。
新湖中寶與建行衢州分行的合作內容包括: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和有關信貸政策及浙江省“十四五”發展規劃,向符合建設銀行信貸政策的板塊提供總額30億元的意向性融資額度,具體的實施條件及融資金額,由雙方根據報批情況簽署相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貸款、債券承銷及投資、產業基金等。
新湖中寶表示,公司本次與四家商業銀行及浙商資產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是衢州國資入股及擬變更實控人后,近期與金融機構緊密互動的成果。
同時,新湖中寶還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簽訂戰略協議。浙商資產控股股東為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后者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浙江省財政廳分別持股90%和10%。
新湖中寶與浙商資產的合作涉及多個領域。一是,共同開展困境地產項目合作,雙方擬指定主體共同發起設立特殊機會投資有限合伙企業(或基金),以困境地產為主要投資方向;雙方以各自的業務能力及業務資源向合伙企業(或基金)賦能,并分享合伙企業(或基金)的投資收益。
二是,股權投資合作。新湖中寶稱,公司致力于發揮被投資企業在數字經濟生態建設方面的引領作用,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和實體經濟的相互融合。在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及內部制度規定情況下,與浙商資產在不良資產業務方面開展合作,積極向浙商資產推薦優質股權投資項目。
三是,產業服務商生態圈合作。浙商資產目前正致力于在不良資產服務商平臺特資科技的基礎上,聚合各類產業資本,搭建包括特許服務商、合營服務商、外部服務商在內的服務商集群,優化完善服務商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相關行業不良資產的專業化處置。公司可憑借其在行業研究中積累的豐富生態圈資源,篩選優質產業主體,為浙商資產推薦相關產業服務商。
四是,共同服務客戶。圍繞浙商資產在特殊機會領域的業務布局,公司依托自身業務資源以及客戶基礎,強化客戶資源互通,共同服務客戶,打造特殊機會投資生態圈。
7月11日,新湖中寶發布公告稱,7月1日至7月11日,衢州智寶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衢州智寶”)已采用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完成增持共計1215.9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43%,增持金額為2000.00萬元,已達增持計劃增持金額上限,增持計劃實施完成。
衢州智寶的增持計劃為自7月1日起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不超過2000萬元,增持價格不高于2.00元/股。
上述增持實施后,衢州智寶及其關聯人衢州市新安財通智造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安財通”)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24.40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8.68%;其中,衢州智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8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8.57%,新安財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11%。衢州智寶及其關聯人為新湖中寶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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