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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餐廳銷售“中華鱘”?行政部門未有效監管被制發檢察建議
上海一家餐廳以“中華鱘”為賣點,門口推薦菜介紹“鮮活魚類 現點現殺 中華鱘88元/斤”,如此開業將近一年。
7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奉賢區檢察院”)獲悉,經該院調查及分析發現,涉案餐飲店公然銷售“中華鱘”,行政機關一直未能有效監管。該院遂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相關行政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進行核查,最終以虛假宣傳對涉案餐飲門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涉案餐飲店推薦菜“中華鱘88元/斤”。 本文圖均為 上海市奉賢區檢察院 供圖
現點現殺中華鱘,是違法捕殺還是營銷噱頭?
2023年9月,奉賢區檢察院接到“益心為公”志愿者提報線索,奉賢區某餐廳推薦菜品中竟有“中華鱘”,可能存在銷售重點野生動物情況。接到線索后,檢察官立即前往涉案門店調查。
檢察官在現場發現,該店招牌菜為蒸汽石鍋魚,店內大廳水產銷售展示區的全透明海鮮魚缸內陳列有各類生鮮,門口推薦菜介紹“鮮活魚類 現點現殺 中華鱘88元/斤”,通過掃碼點單,小程序中出現詳情介紹“特色中華鱘,里面有一根長長的脆筋,可直吃,稱重為主”。
此外,檢察官還在某點評類APP上發現,該店自2022年1月被收錄后,明確介紹提供包括中華鱘在內的現殺活魚,甚至還有兩位顧客發表高分好評,推薦中華鱘菜品。

第三方點評App評價截圖

第三方點評App評價截圖
我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經科學論證評估,納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名錄,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或者備案取得專用標識,方可出售和利用。
中華鱘是一種大型溯河產卵洄游性魚類,是地球上現存的最古老脊椎動物之一,1988年被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997年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保護物種,2010年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升級為極危級(CR)保護物種。
中華鱘實行一級重點保護,但未被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名錄》,出售和利用均系違法行為。

涉案餐飲店內景
相關行政部門未有效監管,被制發檢察建議
根據調查情況,公益檢察官分析,該餐飲店公然銷售的“中華鱘”,若確系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其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應將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若系商家為吸引眼球,采用噱頭營銷,將商品化飼養的其他非保護鱘類或人工繁育的雜交鱘等冠以“中華鱘” 之名銷售,違反了《上海市中華鱘保護管理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禁止利用中華鱘及其制品的名義進行營銷宣傳等有關規定,其行為則構成虛假宣傳,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合規經營者權益。
承辦檢察官認為,相關行政部門應對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實施監督管理,有權查處包括虛假宣傳在內的不正當經營行為。該餐飲店自開業以來近一年的時間,公然銷售“中華鱘”,行政機關一直未能有效監管,存在履職不全面、不及時情形。
2023年9月7日,奉賢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調查涉案餐飲店經營中華鱘情況。根據調查結果依法查處相應違法行為,做好中華鱘保護管理工作,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原是普通鱘魚冒充國寶,餐廳被罰
行政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執法人員核查相關情況。經查,當事人從某水產品店采購了一種普通鱘魚后制作相應菜品,并將其以“中華鱘”名義宣傳。經委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出具水生物種鑒定報告,經形態特征對比分析,涉案餐飲店經營的樣品都不是中華鱘。
2023年12月底,行政監管部門對涉案餐飲門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3萬元。同時開展類案排查,通過排摸全區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店等近180余家市場主體,另查獲虛假宣傳“中華鱘”案件2件,未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案件3件,并強化法律宣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檢察官持續跟進監督后續整改情況,經多次回訪確認,餐飲門店內的推廣招牌及菜單中,已不再將“中華鱘”作為賣點,線上菜單里已無“中華鱘”,推薦菜品廣告中亦無“中華鱘”相關宣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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