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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對夫妻違反“限制消費令”,兒子被迫轉學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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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桂林市疊彩區龍珠路的一對夫妻被執行人,因怠于履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45萬多元的給付義務,又違反了限制消費令,他們的兒子被從私立的廣西師大附屬外國語學校轉入一所公立中學就讀。12月20日,記者從桂林市疊彩區法院了解到,這是該院第一次對被執行人采取這項措施,這也是桂林市首起通過執行“限高令”將被執行人子女轉學的案件。
據法官介紹,今年7月31日,疊彩區法院對被執行人金某、周某夫婦作出了限制消費令。此后,申請執行人楊某向法院執行局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的兒子目前正就讀于廣西師大附屬外國語學校。
隨后,執行局干警前往核實,了解到兩名被執行人的兒子確實在該校上學。此后,法院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告知他們的孩子就讀的學校為高收費私立學校,二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限制消費令中關于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相關規定,催告他們盡快將孩子轉入公立學校就讀。然而,金某、周某二人遲遲沒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
10月31日,疊彩區法院執行局向桂林市教育局相關部門去函協調處理孩子轉入公立學校就讀的事宜。經過教育部門與這所私立學校及市區一所公立中學溝通,法院作出了執行通知書。12月18日,法院干警確認被執行人的兒子已被轉入到了桂林市一所公立中學就讀。
(原標題為《桂林兩被執行人因違反"限高令" 兒子被迫轉學》)
責任編輯:鐘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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