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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明確中職生和普高生可互相轉學,規定從5月20日起開始施行
6月3日,浙江溫州,市教育局明確提出普高生和中職生之間允許互相轉學。共三次轉學機會:高一第二學期初、高二第一學期初和高二第二學期初,規定從5月20日起開始施行。
澎湃新聞編輯:張兆億 實習生:王雨桐 素材來源:看看溫州
責任編輯:蔣格偉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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