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最專一”的賊:重慶男子對同一家蛋糕店連偷四次,兩次入獄

因第四次偷盜同一家蛋糕店,重慶大足一名小偷再次入獄,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12月21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重慶市大足區公安局政治處獲悉,犯罪嫌疑人周某,32歲,四川瀘州人,2017年便因重復盜竊大足某蛋糕店三次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然而,死心眼的周某,在今年10月刑滿釋放出獄后不到一個月,又對同一家蛋糕店實施盜竊。
據警方介紹,周某之所以“鐘情”于這家蛋糕店,源于他與店員曾發生過口角。
2017年5月初,周某曾來到這家蛋糕店給3歲大的女兒買生日蛋糕。他當時有一張打折卡,但店員說打折卡已經過期了無法打折,隨后兩人便發生了口角。
爭吵之后周某懷恨在心,他留意到蛋糕店的后門縫口很大,很容易實施盜竊。隨后,周某在某個晚上找來工具打開了后門進入商店,對該蛋糕店進行了盜竊。一個月之內,他連續對該蛋糕店盜竊了3次,涉案金額近3千元,之后被大足警方抓獲。大足區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10月初,周某刑滿釋放。他在一次偶然路過時,發現那家蛋糕店居然還開著,他有些不服氣,決定再讓這家店嘗受下被盜的滋味。
這一次,他知道蛋糕店里有視頻監控,于是他在“喬裝”之后對這家蛋糕店實施盜竊,這一次盜竊了20元現金和一部三星手機。
沒想到的是,雖然周某用衣服蓋住了頭,監控看不見他的臉,但是他的身形以及走路的姿勢特征,早已深深烙在了辦案民警心中。
辦案民警查看監控視頻后,發現視頻中的男子有些眼熟,隨后想到,曾經3次偷竊該蛋糕店的男子跟視頻中的男子有些相像,再推測一下時間,周某剛好已經出獄了。
隨后,民警找到了周某,周某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周某向民警表示,違法的事干不得,伸手必被抓,這一次他服氣了。目前,周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