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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兩起犯罪案例,浙江檢方闡述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嚴相濟理念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5月29日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舉辦的“聚焦涉未犯罪懲防,傾情守護‘浙里花開’”新聞發布會獲悉,該省檢察機關堅持寬容不縱容,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涉罪未成年人。在去年該省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相關未成年人被批準逮捕751人、提起公訴1820人,不批捕276人、不起訴1182人。

發布會現場。
“對主觀惡性大,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未成年人,堅決依法懲治。”浙江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柴志華介紹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惡性案件。1998年,年僅17周歲的鄒某某在浙江搶劫殺人致1人死亡,其短暫逃匿后長期以真實姓名正常外出打工、經商。直至2020年10月,公安機關將其抓獲歸案。鄒某某作案時系未成年人,且已過二十年追訴期限,但因其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后果特別嚴重,未真誠認罪悔罪、未獲得被害方諒解,社會危害性和惡劣影響依然存在,不追訴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報請核準追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核準追訴,后法院以鄒某某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堅持將精準幫教貫穿辦案始終,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浙江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舉例,未成年人蔡某某為充饑多次盜竊少量食物,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認為其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對其作出絕對不起訴的決定,同時依托愛心企業提供就業崗位,防止其因生活無以為繼再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柴志華還介紹了浙江省檢察機關如何用司法手段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如何解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存在的問題。2022年開始,該省檢察機關打造全國首個省域數字未檢平臺——“浙里花開·未成年人檢察綜合司法保護平臺”,平臺集成強制報告、精準幫教、場所治理等9個子場景,圍繞辦案質效、機制創新、數字改革等方面重點發力,優化提升未檢工作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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