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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旅游“提示”赴泰國游客過海關給小費?回應:正在調查中

12月18日,微博網友“niununulnk”發布消息稱,自己在網絡上訂購了春秋航空值飛的由上海浦東前往泰國清邁的機票后,收到了自稱為“春秋旅游”的提醒短信,提醒赴泰游客繳納200泰銖(約人民幣40元)的“服務費”。
微博網友“niununulnk”接受上游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采訪時表示,自己在旅行網站購買了12月22日從上海浦東前往泰國清邁的來回機票,值飛航空公司為春秋航空。12月18日上午9點30分,她收到了號碼為10692228424612的短信,短信自稱來自于“春秋旅游”,內容為“友情提示:因泰國政府采取落地簽免費政策,為便于海關通常出行,建議做落地簽的游客酌情給予泰國海關窗口200泰銖服務費”。
“niununulnk”在自己的微博中對此評論稱,“現在是提倡我們給小費,提倡這個風氣,又來開展一項針對中國人的業務? ”
“niununulnk”的這條微博被知名航空博主“fatiii”轉發,認為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相當多國家的法律,屬于賄賂行為,“對于這種影響到其他中國護照使用者的自私,不合法不合情的行為,相關旅行社應該受到嚴厲譴責。”FATIII的這條微博被網友大量轉發討論,網友對此大多持譴責態度,認為國內旅行社不應該對游客主動宣傳這種在中泰兩國均被受到禁止的行為。
上游新聞記者從春秋旅游公關部門了解到,他們目前了解到“小費短信”的相關情況后,目前也在調查中,具體的情況將在調查清楚后進行回復。
上海市旅游局旅游投訴電話的工作人員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官方目前還未收到相關的旅游投訴,但提醒游客凡是旅游合同上未出現的費用都不用繳納,“即使繳納了也無法得到服務保證”。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曾多次發布提醒,中國游客在泰機場等口岸辦理入出境手續時,不要向泰海關、安檢等工作人員支付任何小費。遇旅游團領隊強迫交納過境小費,應及時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同時向駐泰大使館反映組團社與領隊有關情況和基本信息。

成都一家有多年操作赴泰旅游的旅行社負責人曾先生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自今年國慶以來,泰國方面大幅度加強了對“小費”現象的整治,在曼谷、普吉等多個機場開辟了中國游客專用過境通道,樹立了“禁止小費”的標牌。但因從11月開始實施了落地簽免費政策,赴泰游客數量一直保持在高位,高峰時刻排隊時間較長,個別旅行團為了后續行程安排節省過關時間,還是主動誘導游客繳納所謂的小費,“不管是國內的旅游局還是泰國的移民局等官方機構態度都很明確,嚴禁旅行社誘導游客給小費,一旦遇到相關情況可以保留證據,進行投訴。”
(原題為《春秋旅游“提示”赴泰國游客過海關給小費 回應: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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