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河南教育廳督查高校新生入學資格:違規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12月17日起,省教育廳六個督導組將奔赴全省各地,督導檢查全省部分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41號令”)貫徹落實情況。
我省明確規定,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和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學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學生、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錄取的學生等,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實后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此次督導檢查工作將從12月17日持續至12月31日,督查組對部分高校進行重點督查,其他高校采取抽查或自查的形式進行。
督查內容
(一)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1.組織領導。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況,主要包括復查方案制定是否科學有效,組織機構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是否規范等。
2.基本信息核對。高校對新生本人與省級招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照片或高考進場照片信息、考生電子檔案、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身份證等信息的比對情況;新生信息卡(學籍卡)的填寫、考生電子檔案照片的張貼和復查監督舉報電話公布等情況。
3.文化和專業科目復測。新生報到后,高校組織文化課和相關專業課的測試情況,對藝術和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的學生,組織開展專業測試的復查情況。
4.加分資格、專項計劃資格等核查。高校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自主招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核情況。
5.身體健康復查。高校對新生身心健康狀況復查情況。
6.其他。高校是否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是否在新生入學后將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或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是否存在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和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學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學生、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錄取的學生等情況。
(二)學籍學歷管理
學校貫徹落實政策規定、規章制度情況;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和畢業生學歷即時注冊工作開展情況;學校學業證書管理、轉專業、轉學、信息更改等情況。
(三)41號令的貫徹落實
學校是否按照41號令中要求學校制定細則的主要內容完善本校學生管理規定;在執行41號令中是否存在有違背規定精神的情況。
督查方法
省教育廳組成督查組,深入各高校,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和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督查。
督查高校
第一組 鄭州大學、河南工業大學、鄭州輕工業學院、中原工學院、河南工程學院、鄭州師范學院、鄭州財經學院
第二組 河南農業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河南中醫藥大學、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河南財政金融學院、鄭州電力等專科學校
第三組 河南理工大學、河南科技大學、洛陽師范學院、洛陽理工學院、河南城建學院、河南林業職業學院、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組 河南大學、周口師范學院、商丘師范學院、商丘學院、商丘工學院、河南大學民生學院、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組 河南師范大學、河南科技學院、新鄉醫學院、安陽師范學院、河南工學院、安陽工學院、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
第六組 信陽師范學院、南陽師范學院、南陽理工學院、信陽農林學院、信陽學院、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信陽職業技術學院
有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41號令的貫徹落實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實做好自查工作。在督導檢查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有關要求,嚴禁搞形式主義。對工作不實不細、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追究學校和相關人員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原標題《我省督查2018年高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情況》)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