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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政策怎么不“靈”了?民企盼望好政策還有“好操作”
為了優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上海各級政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企業發展!然而,有些政策在具體“操作”時卻給一些民企帶來了新的“困惑”......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建平調研走訪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裝飾安裝等相關民營企業召開座談會,面對面聽取民營企業家心聲。

調研中,部分民營企業家表示,對于中小民營企業,大多項政策還缺乏可操作性,落實欠到位。
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營改增”政策、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民營企業“成本”增加。
由于民營企業多數是中小企業,各類制度規定都有待完善,辦事人員能力素質單一,隨著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營改增”政策、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的推進,辦事的“難度”、辦事的“時間”成本反而明顯增加。
如增值稅發票管理,從一般納稅人資格需要審批到改革后增值稅發票可以直接窗口申請購買,再到如今為了風險防范,導致一般民營企業在開業的頭二年里幾乎無法正常獲得經營所需的發票數量,單這一項就要耗費企業主大量的精力物力,正常業務也無法得到開展。

由于民營企業多數是勞動密集型,勞動用工基本都是農村進城務工者,人員流動性大,且沒有勞動關系。按現行政策,凡在企業里發工資的人員都要繳納社保。
從2019年1月開始,社保征收方式變為稅務機關代征,企業在向稅務機關申報個稅時,就得上繳社保金。對于幾百人甚至千人的企業,每月繳納社保金就是幾百萬,明顯加重企業負擔。更何況人員流動后,企業繳納的部分還無法“帶走”,對于勞動用工者沒有得到實惠。

由于民營企業運營之初,不太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具備環保、消防、安監等專業人員,政府在資質審查時過于強調企業人員持有證書等情況,往往是“一刀切”,沒有一定的人員數量、場地面積等,就很難過關。有時環保、消防等檢查頻繁,企業疲于應付,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由于擔心民營企業的資質、誠信、企業實力等原因,往往在土地資源、不動產資源、能源資源等配置方面,對民營企業有“歧視”,更傾向于將資源配置給公有經濟體、外資經濟體等。有時獲得生產經營相關的資源時,需要付出比其他類型企業更高昂的成本。

如何實現既有“好政策”又有“好操作”
完善相關部門與民營企業定期溝通制度。在嚴格依法行政、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大前提下,繼續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堅決防止“一刀切”式的審批方式。完善相關部門與民營企業定期溝通制度,聽取民營企業對相關法規執行情況的意見建議,確保好政策能夠讓企業和勞動者得實惠。


(原標題為《這些政策怎么不“靈”了?民企:“好政策”還需“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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