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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同”代孕養子獲準,將開啟同性戀平權討論
新加坡高等法院今日(17日)發出判決,準許該國一名同性戀男醫生領養其在美國通過代孕手段生育的4歲兒子。在同性婚姻及同性性行為仍為非法的新加坡,這一判決被視為具有里程碑意義。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這名男醫生現年46歲,曾與其長期穩定交往的伴侶前往美國花費20萬美元(約合137.96萬人民幣)進行代孕手術。去年12月,該男子向新加坡法院提出合法領養兒子的申請,但法院以這名四歲兒童在法律上被認為是非婚生子女為由,駁回了該男子的申請。
在審理上述男子的上訴時,新加坡高等法院認為,若法庭準許該男子獲得領養權,孩子的利益將得到更大程度保障。“我們的裁決不應被視為對上訴人及其伴侶既定關系的認可,”首席大法官桑德里什·梅農(Sunderesh Menon)在其判決中表示,“但是,促進兒童的福利,將其福利放在首要地位,這是法律裁決的必要條件。”
根據新加坡法律,單身人士或已婚夫婦才可領養兒童。然而,由于上述男子不能合法與其伴侶結婚,他必須以個人身份提出收養申請。
在全世界70多個視同性戀性行為有罪國家中,超過一半是前英國殖民地國家,這些國家沿用了殖民時期的英國法律。而在英國人離開殖民地,并在國內將同性戀合法化幾十年之后,禁止同性戀的法律在這些前殖民地國家依然存在。今年,英國首相特雷莎·梅甚至承認英國對此負有責任,稱這些法律“當時是錯誤的,現在也是錯誤的”。
近幾年,同性戀平權運動在亞洲一些地區發展迅猛,而在社會氛圍保守的新加坡,同性婚姻仍被視為非法。印度最高法院已于今年9月取消了該國刑法禁止同性戀性行為的第377條,打破了自殖民地時代150多年來的法律禁忌。印度同性戀的非罪化也引發了新加坡國內對禁止同性婚姻的廣泛討論,該案的判決再度將公眾的注意力吸引到同性戀權益問題上。此前,新加坡資深外交官湯米·科(Tommy Koh)對印度法院的裁決作出評論,鼓勵同性戀群體“再試一次”,該國活動人士應聲再度為同性戀非罪化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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