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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鐘、充電寶、音響竟可用于偷拍錄音?四人因非法生產、銷售獲刑
一犯罪團伙采購原件,將偷拍器材偽裝成電子時鐘、充電寶等看似平常的生活用品,并在網絡平臺上進行銷售。
5月22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寶山區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辦理了這起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四人已獲刑。

查獲的時鐘監控設備 寶山區檢察院 供圖
寶山區檢察院介紹,2023年11月,民警在網絡平臺上發現有人出售竊聽、竊照器材,經過偵查發現,售賣這些竊聽、竊照器材的就是朱某和劉丙。
朱某交代,他在深圳一家物流公司工作。2023年6月,公司倉庫管理員通知朱某,他的客戶袁某有一箱貨物遺留在倉庫,朱某因與該客戶存在糾紛,就要求倉庫管理員將這箱貨物送到自己住處。朱某收到貨后發現,是一箱50個帶有攝像頭的時鐘音箱。他根據說明書下載APP后發現能夠正常使用,便想到上網出售賺錢。朱某首先在網上查詢了同類型監控設備的價格,然后根據買家的情況以人民幣100元至4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剛開始,朱某在某二手平臺出售,2023年9月后,這些掛出的商品會被該二手平臺下架,無法正常出售。與此同時,一箱50個設備也即將售完。朱某便又從公司倉庫拿了客戶一箱32個新款帶電池的時鐘監控設備,到另一APP出售。朱某不僅自己在網上出售,還將部分時鐘監控設備賣給劉丙,讓劉丙到某二手平臺轉售。就這樣,朱某累計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70余臺,劉丙累計銷售20余臺。
那么這些竊聽、竊照器材又是誰生產的?經過調查,朱某客戶袁某的這些器材都是劉甲委托劉乙生產的。
2020年5月,劉甲聽說有做竊聽、竊照器材的生意,便在網上搜索此類設備的款式,并打算制作類似的竊聽、竊照設備。之后,他在網上購買主板、數碼管(鐘)、電池、數據線、充電器等物品,交由劉乙的工廠進行組裝、生產。隨后,劉甲再對外銷售。

查獲的時鐘監控設備
民警在劉乙處扣押到時鐘、音箱等造型的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成品170余臺、零部件30余箱。經鑒定,在案設備均為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經查,2023年起,劉甲在未取得任何資質的情況下,全面負責采購原件,委托劉乙生產、組裝帶有隱蔽錄像、拍照、錄音、儲存功能的充電寶、電子時鐘、音箱等竊聽、竊照設備2000余臺。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劉甲委托劉乙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后對外銷售,朱某單獨或者結伙劉丙,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對劉甲提起公訴,以非法生產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對劉乙提起公訴,以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對朱某、劉丙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劉甲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非法生產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劉乙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分別判處朱某、劉丙有期徒刑六個月,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并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三千元。袁某作另案處理。
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切勿購買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出行、住宿要注意對周邊環境的觀察,如發現個人隱私被偷窺、傳播的情況,請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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