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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電動車進電梯響警報,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近日,上海立法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其蓄電池也不可。據報道,上海多個小區在電梯安裝“阻車”系統:如有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將自動停止運行,并發出警報;社區工作者手機會接到警報,若車長時間未推出,工作人員會來處理;“阻車”系統通過攝像頭、承重感應器進行識別,不會阻攔嬰兒車、輪椅等。
電動自行車的消防安全,一直以來都是一大社會痛點。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以“電動自行車”“起火”等為關鍵詞,可搜索到近兩千份裁判文書。越來越頻繁的火災事故,一再提醒電動自行車的“上樓”的安全隱患,哪怕是在電梯內。
電梯是密閉空間,一旦發生火災,危險系數極大。把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對于車主人和其他電梯乘客來說,同樣構成了人身安全威脅。這并非危言聳聽,2021年5月10日,成都市成華區一小區發生一起電梯內電瓶車起火事故,導致5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僅有5個月大的嬰兒一度面臨生命危險。

其實,電動自行車不得“上樓”,早有規定。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這意味著在上述位置,僅將車子停放,也是不可以的。禁入電梯,其實也是在源頭堵住這種違法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也有一些地方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得進入電梯,但囿于現實情境的復雜多變,難以完全落實,管理人員一個稍不留神,電動自行車就可能“鉆空子”。此前也并非沒有類似的電梯警報系統,但經常會出現識別不靈敏、“誤傷”嬰兒車和輪椅等,以及有人故意遮擋攝像頭,從而輕松躲過警報。
如果上海這些小區此番安裝的警報系統,能夠修補上述問題,不失為一大創舉,或許可以在全國推廣。

當然,也要看到,一些居民之所以讓電動自行車“上樓”,往往也有著現實的無奈,有的小區沒有停車棚及充電樁,或是雖有停車棚及充電樁,但停車費用和充電費用高,居民不愿使用。因此,在堵的同時,也要注重疏通。
一方面,要把好源頭關。加強對電瓶車生產制造的監管,尤其是確保電池質量,提高電瓶車本身的安全性能;另一方面,也要千方百計解決電動自行車的日常存放和充電問題。
一般來說,新建的商品房小區基本都會規劃停放非機動車的車庫或車棚,也有相應的充電設施。當下,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亂象多發生在一些老舊小區,源于早期規劃不足,沒有意識到大量增加的電動自行車給小區帶來的安全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想辦法對小區公共設施做必要的規劃調整。

這次《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修改,其中明確上海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非機動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的投入,因地制宜大力推動非機動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可見,這一安全工程的推進,絕不僅僅意味著居民和物業的義務,還意味著政府部門沉甸甸的責任。
一定要認識到,電動自行車之所以頻頻成為“危險分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要努力消除私自改裝、不當充電、電池本身質量不合格等“上游因素”,也要不斷完善老舊小區的配套設施。唯有從生產、使用、存放、維護的全鏈條構建并織密防護網,才能讓安全不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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