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T迪馬:控股股東增持資金已經到位,與華潤渝康的合作不以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

面臨退市風險,ST迪馬(600565.SH)及控股股東連續釋放增持、重組等利好消息,也同步收到監管問詢函。
5月11日,ST迪馬回復監管問詢函,5月13日和5月14日,ST迪馬連續兩日再次收到交易所的問詢函,5月15日晚間,ST迪馬發布公告回復兩封問詢函,涉及增持計劃、大股東重組等。
控股股東增持資金已經到位
5月14日上午,有媒體報道稱,該公司表示正在統籌安排資金啟動增持計劃。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ST迪馬核實報道內容是否屬實,并說明相關增持主體是否具備履行能力等。
ST迪馬回復稱,公司董秘辦人員在回復股東及投資者來電中,有大量投資者關心是否會有增持,因公司本身不存在增持行為,僅控股股東具有增持資格,故公司董秘辦人員回復股東及投資者該問題時提及不排除控股股東有這個可能性,對方是否為媒體公司并不知曉。
媒體報道中的“公司”是指公司控股股東重慶東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銀控股”)擬籌劃及啟動增持計劃,并非公司增持。
經公司向東銀控股核實:基于公司股票已連續數日低于人民幣1元/股,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終止上市交易,東銀控股擬籌劃增持計劃。因此,東銀控股在回復投資者及媒體來電問詢東銀控股是否存在增持,東銀控股基于籌劃事實,回復目前正努力在政府協調下統籌、安排資金,一旦資金到位,將立即啟動增持計劃。
ST迪馬同時表示,東銀控股增持計劃所涉資金主要為其自有及自籌資金,該部分資金目前不涉及債委會前置審核及其他使用限制,東銀控股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供了相關資金證明,并表示具備本次增持計劃履行實施能力。5月14日,控股股東增持資金到位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公司按規定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或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計劃的公告》。
與華潤渝康的合作不以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
5月13日,ST迪馬提交公告稱,公司與華潤渝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擬在困境項目盤活業務等方面展開業務合作。監管要求,ST迪馬說明是否具備對交易雙方構成約束性的協議條款,相關框架協議的履行和具體業務協議的簽訂是否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公司存在的退市風險是否對交易雙方后續業務合作產生影響,并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
涉及的約束性協議條款,ST迪馬回復稱,公司與華潤渝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渝康”)簽訂框架協議,在困境項目盤活業務、資產價值提升及產業賦能、重慶市“三攻堅一盤活”等方面開展業務合作。該協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屆滿后,雙方另行協商續簽事宜。該協議為雙方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文件,對雙方具體合作無法律約束力。上述協議中雙方擬開展的具體合作業務,雙方將另行簽訂具體業務協議。
不以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ST迪馬表示,華潤渝康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并授權,報財政部備案、中國銀保監會核準的重慶市首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從事不良資產的收購處置、受托經營、重組整合及相關的金融服務。公司房地產業務則逐步由重資產的開發業務向輕資產代建、代銷及代運營業務轉換、拓展。雙方自2023年10月起開始業務合作,公司子公司已為其相關的南山、萬州、酉陽三個項目提供了委托管理服務,合同金額約1.51億元,故雙方是基于業務需求及資源優勢而增強方向性合作,相關框架協議的履行和具體業務協議的簽訂是基于雙方業務需求和資源優勢而訂立的,并不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
對于終止上市風險對協議的影響,ST迪馬解釋,公司股票于5月6日收盤價為0.95元/股,低于1元持續8天,公司目前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終止上市風險不會對公司與華潤渝康后續業務合作產生影響;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經營主體資格依然不變。
對于控股股東與重慶市江南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履行的進展情況,ST迪馬回復稱,公司向控股股東核實,江南集團與東銀控股正在協商工作小組的成立,截至目前尚未成立,成立后將爭取盡快建立協調聯系機制;江南集團督促東銀控股積極協調債權人,關注債權人對東銀控股重整申請法院受理進度,東銀控股已設立重整專項工作小組,全力配合法院相關工作,爭取盡早推動協議細化及具體實施。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