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解決人為導致的民企賬款拖欠問題,銀行承兌匯票何去何從?

2024年4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健全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長效機制的舉措,要求完善商業匯票管理等制度規定。這一要求,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要害。商業匯票分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我認為解決企業賬款拖欠、特別是民企賬款拖欠問題,重點必須放在銀行承兌匯票上。
央行2023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2023年末全國商業匯票余額17.1萬億元。根據歷史經驗數據,銀行承兌匯票約占商業匯票總額的80%,約14萬億元,是商業匯票的主體。
那么,銀行承兌匯票是如何造成企業賬款拖欠的?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要搞清什么是銀行承兌匯票。通俗地講,銀行承兌匯票就是由銀行擔保的、購貨方向銷貨方打的“欠條”。“欠條”期限一般半年,最長時長達一年。如果“欠條”到期,購貨方不能按期付款,銀行則代為墊付。銀行承兌匯票還可以轉讓流通,銷貨方也可以把收到的票據來支付貨款。由此可見,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擔保和支付工具。1997年開始,中國大陸開始推廣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企業向銀行申請融資,銀行既可以發放貸款,也可以予以辦理銀行承兌匯票。
1997年銀行承兌匯票興起之前,國內銀行業對企業融資主要是貸款。在貸款模式下,銀行將貸款資金轉入企業存款賬戶,付款企業將資金支付給收款方,收款企業可以直接收到現金,不存在賬款被拖欠問題。
而銀行承兌匯票出現后,如果銀行給企業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購貨企業收到的是一張“欠條”,如果不辦理貼現,要半年甚至一年才收到貨款,從而形成賬款拖欠。顯然,銀行承兌匯票具有“創造”賬款拖欠功能。由于目前國內銀行承兌匯票規模巨大,由此造成的賬款拖欠也是天文數字。按照目前銀行承兌匯票約14萬億元、保證金比例50%保守估算,全國因銀行承兌匯票形成的企業拖欠賬款約7萬億元;數倍于地方政府和國企拖欠的民企賬款。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銀行承兌匯票造成的賬款拖欠是人為造成的。不像地方政府和國企拖欠賬款、商業承兌匯票逾期等,還有財政困難、企業資金緊張等一定客觀原因。
在發達國家和我國港澳臺地區,銀行承兌匯票早已基本退出歷史舞臺;而在內地,銀行業的天量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于一些商業銀行業績觀偏差,“以票攬存”造成的。
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國有銀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一般只讓企業繳納3%-5%的保證金。但后來一些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為了快速提高存款業績,將保證金比例提高到50%,由此來增加保證金存款。在“以票攬存”最為盛行的時期,有些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其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增長占全部存款增長的30%以上。由于“以票攬存”見效快,一些銀行便把本來發放的貸款改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導致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畸形增長,同時也帶來嚴重的企業賬款拖欠問題。在近年全國兩會上,一些代表委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銀行承兌匯票導致企業賬款拖欠、資金周轉困難,增加融資成本,建議“全面取消銀行承兌匯票”。
必須看到,向企業收取高額保證金、“以票攬存”也是違規行為。原銀監會的一位官員曾經指出,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和票據融資增加存款,在國外銀行是不可思議的。
銀行承兌匯票導致嚴重的企業賬款拖欠,也存在嚴重的違規行為,解決這一問題刻不容緩。銀行業要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抓住銀行承兌匯票這個主要矛盾,有效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建議逐步取消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具體實施可分兩步走:
首先,原則上停止新增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于符合條件確需辦理的,保證金比例不得超過10%;或者通過履約保函形式辦理。
其次,將存量銀行承兌匯票回歸貸款本位。目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實質就是貸款票據化,應將其回歸貸款本位。建議利用3—5年時間,商業銀行逐步將存量銀行承兌匯票轉為表內貸款,徹底解決銀行承兌匯票人為導致的賬款拖欠問題。
(作者趙小廣為山東省德州市中小企業局原局長)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