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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質觀察|高水平開放視角下的新質生產力與高質量發展 ?

“新質生產力”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成為2024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務中的首要任務,充分彰顯了“發展新質生產力”對于“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營造良好國際環境”;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制定的十大任務中,“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也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見,高水平開放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
簡而言之,通過開放以最大限度地用好全球創新資源,通過國內外“人才、資本、技術”等創新要素(如科學家、工程師、企業家)和服務要素的國際流動和全球范圍的交換,以全球共同的“創新”,促進國家整體創新能力提升,這將有助于我國形成“更深層次、更高水平、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進而推動新質生產力的形成和發展。
結合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水平開放視角下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點舉措,可以歸類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以“制度型開放”促進國際要素流動。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應“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這一表述顯示出我國對外開放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逐步從“政策層面開放”向著“制度層面開放”進行轉變,逐步從“完善產業性政策”向著“營造高質量的經濟發展環境”大步邁進。
這同時說明,在具有外溢效應的經濟領域內,為促進中國和世界經濟安全有序的融合,應重點關注國際的高標準規則,在“貿易規則規制、投資規則規制、生產管理和標準”等三方面,要逐步實現“國內外市場的有效對接與協調”。這種國內外高標準的規則對接與融合符合市場發展規律,將有效促進創新要素和服務要素的國際流動和全球交換,為提升新質生產力提供了重要的國際環境保障。
我國當前在推進“國內外市場的有效對接與協調”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現實約束與不足。
一是面臨嚴峻的外部環境挑戰,西方發達國家的制度打壓,大大增加了中國參與制度供給與全球經濟治理的難度和成本;
二是外資來華投資限制措施有待進一步縮減,現行負面清單中仍存在較多模糊措辭和兜底性條款;
三是我國現階段推進“制度型開放”仍然以政策手段為主,法律手段運用明顯不足,缺乏相關法律法規支撐和保護;
四是我國部分產品標準與產業發展進程不匹配,難以滿足創新成果轉化和經濟提質增效的需求,此外標準體系的先進性不足,與國際通行標準存在一定差距,難以獲得國際認可。
因此,在推進“國內外市場的有效對接與協調”過程中,一方面,應重視國內的投資環境建設,自由競爭、對外資準入和審批限制少是重要建設方向,以吸引更多創新要素和服務要素流入、激發市場競爭活力;另一方面,應加強對法律手段的運用,以防止當“制度型開放”漸入深水區、存在多部門利益糾葛和預期收益不確定時,缺乏相關法律法規支撐和保護的情形。
此外,在適當條件下,我國標準制定體系可以適當向微觀企業傾斜,尤其是在信息技術、高科技制造、綠色能源等國際前沿領域,充分發揮微觀主體的競爭活力和能動性特點,這樣既能夠促進微觀主體積極投入創新,還有利于我國逐步掌握國際標準制定的話語權,增強核心競爭力。
第二,服務要素和服務市場的開放發展成為高水平開放的重點任務。近年來,隨著數字全球化的快速發展,服務與數字貿易已經一躍成為“全球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已經成為“國際經貿合作和跨國投資”的重要領域。擴大服務要素和服務市場的高水平開放,不僅對于推動“服務貿易的高質量發展”,并且對于提升“我國服務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實際要求,比如,“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放寬電信、醫療等服務業市場準入”“促進跨境電商等新業態健康發展”,等等。這些要求,從“外資準入制度、國際開放平臺建設、國內外服務貿易”等方面,為我國“服務與數字貿易的高水平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發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發展的指揮棒”。服務產業與數字貿易等服務要素的高質量發展,將促進服務業發展與制造業發展的并聯,是為如何有效地實現新質生產力的提升提供服務動能,也為如何實現高質量開放與發展,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視角。
自貿試驗區是當前引領我國服務要素和服務市場開放的前沿陣地,在推動服務業開放發展過程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過去,我國的自貿試驗區制度改革側重于貨物貿易便利化,服務業開放水平較低。一方面,我國自貿試驗區改革主要圍繞貨物貿易展開,制度創新以程序創新和便利措施創新為主,貿易和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力度不足。另一方面,受限于與負面清單實施相配套的體制機制尚未完全建立,服務業對外開放推進緩慢,相關產業難以實際落地。此外,自貿試驗區還存在改革自主權約束,“小修小補”式的改革趨多,但重大突破性改革趨少,服務業開放的“試驗田”作用發揮不充分。
服務要素和服務市場的開放并非“邊境”意義上的開放,而是“邊境內”開放,因此,與服務業開放相關的管理體制和風險防控機制應更加全面、靈活,而不局限于便利化措施方面;還應加快完善與數字經濟和數字全球化等新模式新業態相適應的監管模式,健全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同時,要不斷探索建立與負面清單實施相配套的體制機制,并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
第三,國家提供平等的市場環境,實現要素賦能發展。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重點在“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標準制定等經濟活動”,“推動解決數據跨境流動”等實際問題,從細節上解決投資市場環境的實際問題,落實加強外商投資的服務保障,打造“投資中國”品牌。這表明對國際企業一視同仁、加大對外商投資權益的保護,將成為未來我國市場環境建設的重要方向,也是從高水平開放視角,為如何通過市場環境建設為要素發展賦能、進而提升新質生產力提供了重要機遇。
國際經驗上,西方發達國家均非常注重市場環境的建設,建設方向大致包含自由化、平等化、便利化三個方面。具體地,“自由化”是指在投資準入限制、出資比例、外資審批、法律規定等方面,做到幾乎沒有任何限制;“平等化”是指在對待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方面,沒有任何差異或針對性的限制,包括企業間的兼并收購、獲得優惠補貼條件、破產措施等方面;“便利化”是指在相關手續辦理、相關信息獲取、咨詢服務等過程中的方便和省時。
我國也應努力加強這些方面的市場環境建設,尤其是在自由化、平等化方面,以吸引更多的投資、激發市場競爭活力;在某些西方國家對中國經濟的打壓限制不斷強化、脫鉤斷鏈進一步發展的背景下,我國積極深化市場化改革,主動建設開放水平高、營商環境好的投資樂土,這是打破西方對我國經濟脫鉤企圖的重要手段。
總之,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整體架構和制度建設正在向著“高水平建設目標”不斷完善,這有助于打造我國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的新優勢,為經濟發展的光明前景創造良好的制度基礎,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營造良好國際環境。
(作者孫浦陽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國際經濟系教授,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世界經濟、發展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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