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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稱買車險遇“李鬼”平安,買了“交通安全統籌”退款無果
推銷者自稱是“中國平安”,車主購買后卻發現是“平安云尚”,兩家公司毫無關系。車主買到的,也不是保險,而叫“交通安全統籌服務”,要求退款一直無果。
車輛統籌即交通安全統籌服務,即被統籌人按標準繳納統籌費用后,形成統籌資金來為參與統籌的車輛提供保障,屬于運輸行業內部的行業互助。但涉事的平安云尚合眾(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平安云尚眾合(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并不包含“機動車安全統籌”“交通安全統籌”等。
5月11日,“平安云尚”客服熱線人員表示,他們和平安保險不是一家公司,也沒有任何關系。對于銷售員自稱是“中國平安”一事不知情。截至發稿,澎湃新聞未獲該公司就此事的進一步回復。
購買保險遇“李鬼”平安
近日,譚先生反映稱,2月22日,名為“高級客服經理小方”的推銷人員添加其微信,發來抬頭為“平安汽車投保方案”的報價表,稱有周年慶活動,算下來(交強險費用、商業總費用、代收車船稅)共7061元,返還紅包859元,只需實際付款6211元。

銷售員發來抬頭為“平安汽車投保方案”的報價表。
開網約車的譚先生感覺,這個價格比較優惠。他詢問對方是否“(中國)平安”,對方回“是的”。因車險還有一個月到期,譚先生表示考慮一下。
3月9日,譚先生詢問“可千萬別是統籌,我有個朋友就被坑了”,對方回復“不是統籌的”。3月12日,譚先生購買“商業(險)”,付費4771元。
付款頁面顯示“付款給平安云尚合眾汽車服務” ,(付款)發起人為“平安普惠聯動運營總部@平安云尚眾合”。對此,譚先生疑心,“是中國平安的嗎?我怎么感覺有點懸?”對方回復,“是的啊,名字都有的,有電子保單。”付款后,對方發來合同,譚先生發現并非保單,而是《平安云尚眾合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安監服務電子單》,即“交通安全統籌服務電子合同”。

譚先生疑心不是中國平安,對方閃爍其詞
合同顯示,平安云尚眾合(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交通安全服務公司”,非保險公司,“旨在為在我司參統商業服務的機動車提供基礎的交通風險防控服務”。
面對質疑,“高級客服經理小方”稱,服務理賠沒有問題,“全國聯保,統一售后理賠”。 其一再強調,“平安云尚”是正規公司,服務與理賠都很好,統籌也是合法正規受監管的,請譚先生放心。
譚先生堅持要求退費,對方卻稱“退不了”,要求譚先生“試一年”,還稱“要是理賠不好早就不存在了”,還強調不能退,退了也不劃算,因為有手續費。
此后,譚先生多次致電“平安云尚”要求退款,至今未果。
譚先生在消費保等平臺進行了投訴,還有其他車主稱和譚先生遭遇相似,他們也向澎湃新聞表示,要求退款一直未果。
經營范圍中無“統籌”字眼
位于河北邯鄲叢臺區的平安云尚眾合(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平安云尚合眾(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24年1月,注冊資本均為450萬元,經營范圍均不包含“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交通安全統籌服務”。前者股東、法定代表人為尚某培,后者股東、法定代表人為李某平,兩人互在對方公司擔任監事。今年3月,兩家公司均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山西太原萬柏林區市監部門列入“經營異常”。5月8日,前者更名為瑞馳汽車服務河北有限公司,后者更名為泰達汽車服務河北有限公司。
5月11日,“平安云尚”客服熱線人員表示,他們和平安保險不是一家公司,也沒有任何關系。對于銷售員自稱是“中國平安”一事,他們不知情。 他們無權接受采訪,會把采訪訴求告知公司,公司會回復。不過,截至發稿,澎湃新聞未獲回復。
據陜西法制網報道,車輛統籌即交通安全統籌服務,被統籌人與統籌人簽訂合同,約定被統籌人按標準繳納統籌費用后,形成統籌資金來為參與統籌的車輛提供保障,屬于運輸行業內部的行業互助。
辦理車輛統籌業務的公司,主要以交通運輸公司、汽車服務公司和地方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和企業為主。
“車輛統籌”的統籌人多為一般公司,準入門檻低,不受中國銀保監會及派出機構的監管,購買者繳納的統籌費用全部由統籌公司自行管理和支配,其資產透明度、流向合法性均無機構對其進行監管,償付能力弱,抗風險能力低。此外,“車輛統籌”合同是統籌公司與被統籌人簽訂的,事故發生后,只能由侵權行為人先行向第三者進行賠償后再向統籌公司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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