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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男子網上發布罵人視頻引流,犯侮辱罪被判刑
江蘇南通一男子在網上發布罵人視頻引流量,被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日前,最高檢在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了上述案件辦理的相關細節。
上述案件案情介紹,南通海門的季某平時從事房屋裝修、中介工作,先后在網絡平臺注冊了“秦某哈工作室”“秦某善工作室”的賬號,經常發布一些短視頻來吸引關注,希望能拉來生意,但一直反響平平。2022年8月,季某在當地某海鮮店購買了幾斤特價梭子蟹,家人食用后感到腹部疼痛,他便跑去找店主顧某理論。因為沒遇到顧某,季某就在網絡視頻平臺發布了以方言辱罵顧某的視頻。
同年9月,顧某看到該視頻后來到季某家,同時報了警。雙方在當地派出所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季某還寫下保證書:在網上和諧發言,注意用詞,不會再罵其他人。
因顧某是當地知名的網紅,季某發現自己發布辱罵顧某的視頻后,粉絲數量竟然增加了幾百個。季某的視頻評論區也出現了“口嗨大王”“流量大王”等留言,一些網民開始跟風圍觀起哄。面對突如其來的網絡評論和關注,季某自以為發現了“流量密碼”。此后,季某開始針對視頻平臺上粉絲數量較多的本地網紅發布一些侮辱性言辭,肆意謾罵“蹭熱度”。
澎湃新聞從檢察機關了解到,陸某是當地小有名氣的直播帶貨博主,粉絲量23.4萬。2023年6月,季某進入陸某直播間,連續數日使用污言穢語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在季某的不斷謾罵和煽動下,一些網民借題發揮釋放戾氣和負面情緒,也對陸某進行各種惡評和攻擊,給陸某的聲譽和身心造成了嚴重影響。
季某抱著“黑紅也是紅”的想法,想等到粉絲數量多的時候再直播帶貨,將流量變現。此后,其又發布視頻,對另一個擁有5.2萬粉絲的娛樂博主黃某進行謾罵。氣憤的黃某找到了季某家,與其當面對質,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撕扯中,黃某的頭部受了傷,季某的親屬也因受到驚嚇住進了醫院。二人“兩敗俱傷”,因斗毆分別被警方行政處罰。
此后,黃某向警方報案并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2023年7月,公安機關以季某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并商請檢察機關依法介入。鑒于季某辱罵的幾個博主均系當地知名自媒體博主,且其聲稱是為蹭網紅熱度,才對他們進行謾罵,犯罪侵犯的客體是相對特定的,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海門區檢察院)引導當地公安機關以侮辱罪為方向進行偵查。2023年8月,公安機關以季某涉嫌侮辱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最高檢介紹,海門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根據《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季某在信息網絡上采取肆意謾罵、惡意詆毀等方式,發布公然侮辱他人的視頻45部,播放量累計達62萬余次,轉發1500余條、評論1900余次,情節嚴重,其行為符合侮辱罪的構成要件。該院又綜合侵害對象、動機目的、行為方式、信息傳播范圍、危害后果等因素,認為季某的侮辱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符合提起公訴的條件。
2024年1月,海門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和網信辦工作人員參加公開聽證會,與會人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以涉嫌侮辱罪對季某提起公訴。3月8日,海門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侮辱罪對季某提起公訴。3月22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季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自愿接受法律制裁。日前,法院以侮辱罪當庭判處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內禁止從事與網絡直播有關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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