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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3元終端售價199元,7人制售假“奧司他韋”被判刑

汪某等人生產的假冒“磷酸奧司他韋”膠囊成品。
“法治宣講很及時,我們很受教育。”4月1日,湖北省宜都市檢察院檢察官來到該市某知名企業,結合該企業近期發生的一起案例,開展企業知識產權刑事風險及防范專題知識講座,幫助企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受到企業職工一致好評。
甲流暴發,市場上驚現假藥
2023年3月,甲型流感在全國流行,宜都市某知名企業生產的磷酸奧司他韋因對預防和治療流感效果較好而被搶購,線下實體藥店一藥難求。
為了不錯過治療的48小時黃金期,家住宜昌的胡女士在某購物平臺下單購買了2盒某品牌磷酸奧司他韋膠囊,結果發現里面的藥和自己以前購買的藥不一樣,于是詢問了在該藥品生產企業工作的好友,被對方告知她買到的是假藥。
同一時間,市場上該品牌假藥頻頻出現。居住在湖南懷化的陳某在本地一藥店購買該企業生產的磷酸奧司他韋給孩子服用時,發現該藥品系假藥;河南南陽一醫藥公司發現在網上購買的300盒磷酸奧司他韋系假藥;深圳福田一醫藥公司發現從網上購買的300盒磷酸奧司他韋亦是假藥;該企業銷售人員也接到大量消費者反映有人銷售假冒的磷酸奧司他韋。
該企業接到各地銷售人員反映的假藥線索后,向宜都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根據網上銷售記錄、物流記錄、聊天記錄等追根溯源,發現全國不同地區出現的磷酸奧司他韋假藥均來源于一個微信昵稱為“爆款供應鏈-汪”的人。2023年4月12日,公安機關在深圳市龍華區一產業園將汪某等人抓獲,并現場查獲了大量原材料和假冒包裝。
利益驅使,寫字樓里搭建生產線
流感的暴發和特效藥磷酸奧司他韋的供不應求,讓在深圳經營網店的汪某看到了商機,他與同在深圳創業的陳某等人一拍即合,決定制作假冒磷酸奧司他韋膠囊售賣牟利。
2023年3月9日,幾人共同出資,在網絡上購買板藍根藥粉、膠囊泡罩殼、膠囊板等原材料。同時,汪某將從正規渠道購買的該企業生產的某品牌磷酸奧司他韋膠囊外包裝盒和說明書郵寄給深圳某紙品公司的黃某,請其幫忙翻版制作藥品外包裝盒和說明書。黃某見有利可圖,便按照汪某的要求制作了藥品外包裝盒和說明書2萬余份。
汪某等人在其公司注冊地深圳市龍華區某寫字樓內開始了假冒某品牌磷酸奧司他韋膠囊的制作。其中,汪某負責灌裝藥粉和銷售,陳某負責壓膜,房某等人負責裁剪壓膜后的鋁膜邊角,汪某之妻負責紙盒的裁剪、包裝和賬目管理,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生產線形成。至同月26日,汪某等人共向全國各地銷售某品牌磷酸奧司他韋膠囊5650盒,每一盒藥的成本僅3元。
為了拓展銷售渠道,汪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售賣自己制作的假冒磷酸奧司他韋膠囊。廣東省汕頭市的林某看到汪某發布的廣告后,發現每盒藥的利潤空間很大,便從汪某處以68元一盒的價格購買了300盒,隨后在明知該藥品系假藥的情況下,以95元一盒的價格銷售給了下線。經過多次轉手銷售,該批次假藥最終通過某購物平臺上的一家藥房旗艦店被出售到了宜昌市胡女士等人手中,終端銷售價格高達199元一盒。
通過上述銷售模式,汪某等人生產的假冒某品牌磷酸奧司他韋膠囊經多道中間商賺取差價后,最終流向了全國各地的消費者手中,銷售金額達40余萬元。
追贓挽損,退繳贓款近30萬元
宜都市檢察院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職能作用,積極引導偵查機關調取汪某等人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的證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依法開展釋法說理和追贓挽損工作,汪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認罪認罰,6名犯罪嫌疑人退繳贓款近30萬元。
2023年9月,宜都市檢察院以汪某等人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1月24日,法院判處汪某等7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八個月,各并處罰金5000元至22萬元。
為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該院主動上門走訪,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漏洞,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風險化解等方案。
“作為全國縣域經濟百強縣市,宜都正處在城鎮和產業集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我們將結合‘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以此為契機,以高質效檢察履職推動建設共富共美現代化新宜都。”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易愛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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