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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房”成“毒氣房”?出租房“畫皮”背后中介難辭其咎
連日來,多家媒體曝光“串串房”亂象。“串串房”即指炒房客以低價收購舊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極度節省成本的方式對房子進行裝修,之后作為精裝房高價出租,其使用的裝修材料、家具質量差,房內所含甲醛等有害物質含量極高。4月23日,福建廈門盧女士租“串串房”后一個月,出現喉嚨痛、鼻塞和頭痛等不適癥狀,找房東退租退押金被拒(據4月24日陜西廣播電視臺)。
“北歐風、ins風”“全屋精裝拎包入住”“高端大氣”……房屋租賃平臺上越來越多的房子,在顯著位置標上如此宣傳語,吸引著“打工青年”“上班族”的目光。然而原以為是“幸運撿漏”的美好家居,卻是安全隱患叢生的“串串房”。這類美觀大氣房屋“畫皮”的背后,是低劣的裝修材料和超標的甲醛和苯,嚴重侵害租戶生命健康。
保障室內空氣質量安全,不出租“毒氣串串房”本該是人們的共識。為保障居民生命健康,新出臺的《室內空氣質量標準》進一步縮緊了室內空氣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顆粒物、細菌總數和氡等指標的限值。北京、上海等多地房屋租賃條例也明確房屋出租空氣質量需達標,如《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第十三條明確,出租住房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關于建筑、治安、室內空氣質量等安全規定和標準。
然而,“有毒串串房”大多是粉刷一新后就被“換皮”上架。明明還有大量殘留氣體,房東卻謊稱“早已通風放氣”,將其包裝成“安全房”。這種行為不僅侵害了租戶的健康權,也有違誠信。我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相關法律法規也明確,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負有告知義務的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欺詐。房東這種故意隱瞞實情的行為已然違反了租賃合同義務,租戶要求解除合同、追究出租方責任更是無可厚非。
另外,租賃“串串房”的中介公司、平臺也難辭其咎。根據民法典規定,中介機構在簽訂合同前,應當根據其專業知識,仔細檢查房屋及其設備設施的相關情況,并如實將相關情況向租客告知。由此可見,確保房屋符合居住條件,如實告知是中介機構的應有之責,如果中介明知故犯,與房東沆瀣一氣,同樣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精挑細選到手的房子一夜之間變成“毒氣房”,“串串房”成為租房人的傷。生氣之余,還需深思亂象如何破。破解“串串房”亂象需要出租方和中介機構進一步落實責任義務。首先,必須確保房源信息、房屋裝修、設施信息的真實透明。房東保障房屋符合租賃標準是應有之義,不能為了租金拿租戶的生命開玩笑。其次,中介公司、平臺需加強對房源信息的核查,嚴格按照租賃標準對房屋裝修裝飾、空氣質量、家電設施等信息進行實地審查,確保空氣質量檢測合格后才能出租,不能任由房東“想寫什么寫什么”。要細化信息作假、違規出租的相關責任,真正把用戶的權益放在心里。
此外,相關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對中介公司和網絡租賃平臺的監管,對于違規中介要嚴厲懲處。要進一步探索租賃房屋空氣質量標準的細化規定,例如明確甲醛釋放值等,讓維權有據可依。同時,還需進一步暢通維權渠道。現實中,很多“串串房”租戶要想投訴“空氣有毒”,需先承擔上千元的檢測費用,費時又耗力。相關部門可引入專業檢測機構支持租賃糾紛中的空氣質量檢測等取證維權工作,降低租戶維權門檻,保障租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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