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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監部門五一節前告誡酒店:對預定客房訂單不得單方毀約
“五一”節前,文旅名城杭州的市場監管部門向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者等發出告誡,要求酒店、賓館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客房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視頻、計量單位等標示價格信息。
據長三角消保委聯盟去年上半年的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酒店住宿維權輿情的峰值出現在“五一”假期,焦點集中在酒店、民宿單方面取消訂單、毀約漲價,如有消費者預訂“五一”期間的酒店,被民宿以裝修為由取消預訂,再漲價另售。景區消費維權輿情的峰值也在“五一”假期,表現為門票預訂難、存在“票中票”現象,景區服務質量不佳,應急管理措施不到位等。
4月24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官方公眾號就“五一”期間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告誡所有經營者,強調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商超、餐飲、住宿、旅游、交通、泊車等行業經營主體要落實明碼標價規定,規范價格行為。旅游景區須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得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不得捆綁銷售、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有在首頁或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的范圍、規則不一致,以及其他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價格促銷行為。
“五一”是出游高峰,一些酒店、民宿為了漲價,以裝修、換老板、來了親戚等為由要求消費者取消之前的預訂,再將房間加價出售。去年4月下旬,浙江臺州市某酒店在攜程平臺上線“大廳睡沙發”產品,描述為“1張0.8米沙發床,99元一晚”,含早餐、夜宵,迅速登上熱搜。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酒店實際無法提供“大廳睡沙發”服務,目的是在網上吸引流量,有顧客下單再調整為其他正常房型,已自行于發布當夜下架。市監部門認為上述行為屬于對服務項目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金華東陽市一家酒店以虛假理由誤導消費者取消預訂房5間,在同一時間段又加價將上述5間房間在平臺出售,違法經營額5219.2元,違法所得1335.76元,東陽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沒1.1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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