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金融虎”劉連舸造成的重大金融風險有多大:違規放貸33.2億余元
據央視新聞消息,2024年4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余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推動向相關單位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幣33.2億余元,造成本金損失人民幣1.9億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劉連舸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連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連舸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劉連舸1961年生,自2019年6月起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他于1985年畢業于吉林財貿學院財政金融系(現吉林財經大學),1987年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劉連舸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保衛局)局長,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等職務。
2023年2月,劉連舸不再擔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并于3月卸任中國銀行董事長等職,卸任當月被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
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劉連舸黨紀處分通報中提到其“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在檢察機關的起訴指控當中也得到了證實:劉連舸推動向相關單位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幣33.2億余元,造成本金損失人民幣1.9億余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