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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萬路:我與西政偵查的情緣之三——與陳祥印教授的師生情緣
“莫說人老,您兩鬢霜白,目光里依然閃著風采……少年英雄,老來豪邁,您擁有這許多,兒女的愛……”在北京飛往重慶的班機上,我的心中唱著那段京戲唱腔,腦海中浮現著二十年前的除夕,交織著想象中的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病房中可能的景象——恩師陳祥印先生——我們敬愛的“愛因斯坦”!您的生命之息能否等待遠方飛來的弟子再見您最后一面!四月二十四日,北京下了一整天的綿綿細雨。妻子出差新疆,原定二十六日晚回京,我帶八歲的兒子去吃飯。師兄龐建兵打來電話:“萬路,陳老師的事你知道么?”“陳老師怎么了?我還不知道。”“陳老師病危,肺癌晚期,任惠華老師剛通知我的,現在我工作脫不開身,爭取五一假期回去……”我即與任惠華老師聯系,表示最快也需二十六日晚飛重慶,任老師沉重地說:“但愿還來得及……”
妻子改簽了機票,二十五日半夜到家。我先訂好了二十六日晚赴重慶和二十七日下午回京的機票后,跟單位“先斬后奏”,說家里有事,二十七日請一天假。即聯系在重慶的九五級師弟杜朝新接站,又報告導師鄒明理教授。鄒老師與陳老師同年,略長陳老師三個月。他深情地說:“無論你到重慶多么晚,來接上我,咱們一起去看他……”飛機整整晚點二小時二十分才從首都機場起飛。陳老師的音容笑貌一幕幕回放于我的腦海中……
一九九二年入學之初,我們年級的一百單三將雖然為西政刑偵乃中國第一偵查本科而自豪,卻因未像公安大學那樣配發警服,不實行軍事化管理而鬧情緒。在歌樂山下鑒定中心一層教室里,主管教學工作的系副主任陳祥印老師一身灰色的中山裝,滿頭整齊的銀發,氣宇軒昂地站在講臺上,用他獨具魅力的“川普”給我們介紹了西政刑偵的光榮歷史,西政刑偵走出去的眾多警界、政法界驕傲,虛華與務實的關系,西政人更易適應社會的事例……令我們初入西政即永遠樹立起“西政刑偵,天下第一”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這是我第一次正面接觸陳祥印教授,當時的西政刑偵系副主任。
一九九三年春節,我同其他三名同學一起留校過年。當時條件很簡陋,除夕那天中午,學校一食堂給留校過節的同學準備了豬腿、燒白、小炒等幾個菜。我們打來飯菜,在一舍505年級辦楊敏老師的辦公室聚餐。陳祥印老師代表系領導到各年級慰問在校過年的同學。他仍然是穿著整齊的中山裝,端著少半杯紅酒,滿臉慈愛的笑容。我們四名同學都站起來向領導表示感謝。我是年級總班長,一時激動,唱起一九九零年春節劉斌演唱的一段京劇《不老的愛》——“山老水老人不老,云走月走情長在,愛您到永久,愛您到未來,您是那共和國永生的一代……”陳老師聽罷,眼里嵌著淚花,動情地說:“同學,你是一年級的,剛剛入學半年,我還不太熟悉你們。但是,你對老師的這份感情,令我十分欣慰和感動!就憑這份情,我這輩子當老師很光榮!下輩子還當老師!我近年來身體不好,不喝酒。今天,為了你這份情,我把這些酒干了!”——整整二十年了,二十年的師生情,情同父子!


恩師與偵查九六級研究生畢業合影

刑偵導師組與94級畢業研究生,95級和部分96級研究生合影
一九九五年秋,身在吉林老家實習的我接到回校面試保研的通知,回到重慶接受以陳老師為主席的導師組的面試,再續三年西政讀書時光。這三年中,除導師鄒明理教授外,指導我最多的是陳祥印先生。他給我們講授偵查學的基本理論,在他的學術體系中,已經將偵查學的理論與實踐完美結合,講求學理和法理并重。首倡刑事偵查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為刑事法學三大支柱,提出了刑事偵查實踐中“事件性質”與“案件性質”的經典論斷。“陳氏”偵查學理論觀點與論據,已在當時歸納演繹為一個完整的圓。他的風度與睿智令學生愛慕!我們因他的滿頭白發為緣,尊他為“愛因斯坦”,他也樂于有此尊稱。
96級的偵查學研究生當年只有五人,導師三人。陳老師帶三名研究生,鄒明理老師、郭曉彬老師各帶一人。我們少數時間是在東山大樓偵查教研室上課,更多的是在陳老師家里上課。我們五人少不了常留下來蹭飯。第一次品嘗正宗的四川辣子雞的家庭做法,就是1997年春天與其他同學一起在陳老師家享受的。那天的菜品里,還有排骨燉蓮藕等美味。陳師母、陳家兩位美麗的師姐親自下廚,還有那只又肥又可愛的大貓走來走去跟我們玩……,這樣的待遇在大規模擴招的今天,博士生都難以享受。
一九九七年夏,經陳老師推薦,我和師兄杜樹生一道與重慶市公安局暨重慶市警察學會合作,開展《重慶市毒品問題研究》。那是我第一次參與省部級立項課題研究,心中如同白紙,無所適從。陳老師因腦供血不足,在新橋醫院休養治療。我和杜師兄多次去當面臨教,明確研究方向和主體框架,為第二年順利結題并榮獲重慶市科委課題獎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課題研究期間,我每月還有500元“補助”足資我的生活!我的碩士論文《完善我國偵查權若干問題研究》,從提綱的擬定到洋洋灑灑八萬余言內容的充實、展開,傾注了陳老師大量的心血。1999年6月底,以陳老師為答辯委員會主席的導師組對我的論文用了整整一上午的時間進行了提問和答辯。對我的諸多創新,導師組以博大的學術胸襟包容、引導,這也為我后來的博士學位論文預拓了廣闊的天地。畢業之季,諸多珍貴的合影定格在相冊里,陳先生鶴發童顏,一派儒雅之風,每一張合影都透著真情,“愛因斯坦”的風范永遠銘刻于我的記憶中。
參加工作后的每個節日,我都能在電話里聆聽陳老師的教誨與祝福。近五年來,我或出差,或講課,年均至少回渝一兩次,必然要到陳老師家拜訪。2010年春,聽說我獲聘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陳老師非常高興。一月回渝時,他專門安排一整個下午四個多小時,給我講解了他對當前和未來偵查學理論與實踐研究的一些深入思考、新的見解。他表示自己因年老體弱,已無力系統性地研究,更無法在課堂上傳授給后學,希望我趁年富力強之際進一步去探索、開拓。這些思考和見解,緊跟信息時代的社會發展步伐,對傳統犯罪的特點有了新的審視,對新型犯罪的特點及其偵查對策,以及現代法治理念下偵查學基本理論和具體實踐的變革與拓展均提出了獨到的見解,而且完全超越了他從前已經非常圓滿的“陳氏偵查學理論”,雖未經深入消化即已深受啟發。我用心地在十六開的筆記本上記了三十多頁。直到恩師鄒明理教授打電話來喊:“老陳,六點多了,該吃飯了,你們一起下樓來……”如今回放彼時彼景,這應為恩師對我的學術交代吧!弟子當深味其意,化精神為有形之理論,不負恩師之囑托。(陳老師當時講課的主要觀點附后)四年以來的每個春季,我都回西政講學。鄒老師、陳老師兩位老先生每次都親自到烈士墓校區來參加我給研究生的講座并予以專家點評,之后還參加我與諸位老師的聚餐。每次講座,二老均用慈愛的目光給了我巨大的鼓舞,精辟的點評給了我無限的鞭策。新一代的研究生暫時可能還無法體味這份師生之情的份量。誠如我詩所繪:“傳道解惑授業真,超越血緣父母恩……”人間大愛,天地真情,與時空永恒!
航班在北京起飛之時應為在渝降落之際。深夜抵渝,鄒老師堅持連夜去醫院探望。經急詢守夜的胡爾貴師兄,陳老師情況尚穩定,已經在藥物的安慰下入睡,多日陪護的家人需要抓緊時間休息……我們最終決定明天一早去探望。
四月二十七日清晨,我與杜朝新師弟駕車來到熟悉的歌樂山下高職樓。無數次,我來這里都是陳老師家505、鄒老師家605一并訪過,而今只有鄒老師在等我……
正逢早間查房,十多位醫護人員和陪護親友正在聽一位老醫生講解相關癥狀……我們靜靜地等待了十多分鐘,醫生離開后,才看到床頭的陳老師。他正在艱難地通過呼吸機大聲地喘著氣,腳上扎著輸液管,手上夾著連接監控儀的線纜。數字顯示,恩師的心率每分鐘149次,血壓104/59,每分鐘呼吸33次……鄒老師緊握著陳老師的手:“老陳,我是鄒明理啊!來看你了,宮萬路從北京趕來看你了……”陳老師的眼神顯示,他認得我們,但因戴著呼吸罩以及疼痛的折磨,難以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情感而十分焦急,雙手和腳都不停地動,握著我們的手不愿放開……由于病魔的摧殘,他偉岸英武之軀已十分瘦削、虛弱……我的淚水難抑,但又不能任其奔涌。此時,與陳老師同齡的法醫學教授謝仁福老師和師母也來看望,近二十位親朋環繞在病床邊,都用愛的眼神關注著陳先生,都用有力的手拉著他的肉體與精神。恩師病重以來,每日如此。我們遠飛的弟子也紛紛從南北西東趕來,送慰恩師。
陳先生一介布衣,教書育人,積德如磐,退休愈久,而德望彌篤。“自然人生難二百,秦皇漢武不神仙”。多少顯赫一時之人,或身后罵名滾滾來,或身前即已名譽掃地,鮮有善終。而如陳教授祥印先生者流,把閃光青春奉獻于黑板上下咫尺春秋之士,用他們真純的愛與博雅的學識培育了我們知識之苗茁壯成長,更將做人之本深樹為我們行走江湖之德,令我們終生受益、薪火相傳。其精神與德行,在身后流芳,可謂得人生之大道也。
我們的愛,醫生的術已無力挽留敬愛的陳先生離去的腳步。能在他一息尚存之際,送恩師一程,雖萬水千山,不留遺憾!我們的愛可繼續為生者付出,也可同時告慰離去的神。
天國與凡塵,并不遙遠,我們都會在終點相見!
師生之愛永恒!
敬愛的陳恩師祥印先生永垂不朽!
弟子宮萬路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返京的飛機上

陳祥印教授與宮萬路合影

附件:偵查學的新理念
陳祥印先生2010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學老校區高職樓505室向宮萬路口述的主要觀點。宮萬路記錄、整理。
一、偵查學教材要革命,教科書要革命。
二、教材革命與法治人權結合才能走正確道路。
三、加強偵查立法問題,否則無保障。
一、革命的問題
60多年來,一個基本指導思想,先教會學生如何發現犯罪嫌疑、抓獲犯罪嫌疑人,摸排掌握敵情、家底,有無案底,在一伙人中對號入座,看如何構成犯罪,找證據來證明。實踐中如此,教材中也是如此。雖然學科框架學蘇聯,但我們主要是實踐的總結。理論上無提高。因此,破案、勘查現場、分析判斷案情、確定的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證據等工作,主要是為了抓獲犯罪嫌疑人后才獲得證據。之后,預審到偵查終結。實踐到理論都是,起了幾十年的作用。但也出了一些問題,搞了冤假錯案,放縱了壞人,冤枉了好人。近年來平反的一些舊案給了我們很震撼的啟示,佐證了學界長期思考的問題,即:偵查學教育的革命首先是教材的革命,然后指導偵查工作去革命。
從前,偵查模式從案到人、從人到案的提法,在實踐中的理解與教材中均不同。
從案到人的理論,從發現線索、證據到人;從人到案、線索、人頭,但不明確事實,也未掌握證據。貪污、賄賂和間諜案件,根據其活動開展偵查,來證實犯罪。(教材第十章上)而實踐中則是,先抓到犯罪嫌疑人,再訊問,獲取口供,再尋找證據,證實犯罪……這一途徑徹底錯誤。
從案到人模式,通過技術手段來追蹤案件(如現場)上遺留的痕跡,有聯系的線索,到犯罪嫌疑人。偵查中的難點,與前者從人到案是兩碼事。
教材是總結兩種方式,后面是實踐做法。1983年起,對敵斗爭、社情、某些問題突出,采取“集中打擊”即俗稱之“嚴打”,所謂“嚴打”,“從重從快”,一年都“嚴打”,業務部門疲于奔命。根據掌握的情況,有的靠社會控制,有的案件可以破,也等到嚴打時再破;關鍵問題是:發生案件后,不是首先找到證據,找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證據,而是證據沒有被及時收集到。時過境遷后,再找證據時,證據早已滅失。從而造成大量冤假錯案,放縱犯罪,冤枉好人,不符合訴訟程序規范。
過去教材主要反映的問題是:現場勘查----分析判斷事件性質----實施犯罪的過程----犯罪工具(兇器)----犯罪嫌疑人的刻畫-----制訂偵查計劃。此過程突出如何抓到犯罪嫌疑人,革命的核心是如何緝捕犯罪嫌疑人。
我們現在是以證據為核心,尋找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過程中留下的犯罪證據。如勘驗檢查找到說明犯罪的證據,仔細研究贓物的去向,現場留下的兇器、痕跡,認定是何特征?在何處可以找到兇器、證據。分析在何處可以找到,通過分析(617),圍繞證據開展偵查,而不是首先忙于抓人。
首先考慮是證據,無論是預審、起訴、審判過程中,首先要用證據說話,所以書上有個重大缺陷“發現搜集犯罪證據,用證據來說明犯罪”,偵查從勘查現場開始,始終主線是證據,當然,應當與犯罪嫌疑人聯系起來。
例如殺人案,分析判斷殺人,但明確何種性質殺人,首先具備哪些證據,去向是什么,再部署開展偵查工作。當然證據與人聯系一起,當成第一位的。當時教材未突出,至少在判斷分析時證據未當成關鍵來分析,現在應當做為核心。如此對待,偵查工作大大提高一步,沿此思路,抓的人不易出現冤、假、錯、案。這是觀念的轉變,在訴訟中用證據說話,移送起訴這關好把握,避免行政干預,起訴到審判錯誤就少了。除偵查外,檢察、法院一關也要把握。特別是現在法治健全,司法理念要轉變。首先要抓證據。犯罪嫌疑是靠證據證明的。如果教材能這樣寫,實踐工作能如此做,則避免很多問題。如刑訊逼供、捆綁吊打---抓到人未收集到證據,則想通過撬開犯罪嫌疑人的嘴來印證,尋找犯罪證據,把認識論顛倒了。
二、偵查要和法治、人權聯系起來
偵查人員所謂指導思想、偵查意識,首先是法治意識。人權無法維護,則冤、假、錯案就無法避免。偵查的落腳點、標題歸解到人權上,前面落腳到法治 。偵查活動中要由法治來約束。目前有很多做法與法治背道而馳。目前的偵查水平,沒有不動手的,不是侵犯犯罪嫌疑人的此種合法權益就是侵犯其另一種合法權益。
三、加強偵查立法,法律規定了,嚴格依法辦
除維護人權,還要維護受審查人的權利。偵查員的行為規范要靠偵查立法,明確偵查員可以做什么,不應做什么,如何做,權力有明確的界限。
第一個問題是打好基礎,在后面就好寫。
教材革命,在的從訴訟程序法治化為實體法的實施服務,遵循原則、規范,研究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的方法之學科----偵查學,首先規范內容。甚至包括每個基本概念,不能亂來。有些名詞應當認真推敲一下,當時(八、九十年代)有顧慮,怕引起矛盾。基本概念、術語要求都嚴格依法,偵查學從漢斯格羅斯算1893年至今一百一十多年。做為一門學科來講很年輕,算不了老化。與訴訟法、刑法的關系,遵循訴訟原則,很多概念、術語都統一到法律學科上來,因為是刑事法學三大學科之一,不能相抵觸,所以要科學。
舉例子,痕跡學、造型客體,承受客體,是否科學,三門學科的客體應當統一到犯罪構成上去。是有特點的含義。概念混淆。“客體”如何理解,約定俗成的也沒有必要改。建立、發展100年的學科,規范需我們來定,我們正本清源,“生前傷”、“死后傷”,兩個標準,“心理學”、“腦理學”問題,視為約定俗成。但不能太多。做學問時,要反復推敲,法律科學,為法律正確實施服務,中央臺推敲兩個“訂”、“定”酒席。后者是法定術語,交定金,前者無此含義。可以毀約,說明法學的嚴謹。基本的術語都要嚴謹,一時定不了,不予定義,采取描述和解釋的方法。“無名”—“不知名”,查身源,查姓名身份,來表述。“碎尸”—“分尸”。不能出引起人們歧義的概念。
偵查學的革命過程中,同時認真研究《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學》,糾正其錯誤。與之密切相關的《刑法學》很多概念規范和《刑事證據法學》很多術語,也都需要一并研究探討,不斷科學化。《犯罪學》是適用法律的犯罪學而非社會學的犯罪學。偵查的起點是犯罪,研究犯罪學與社會學的犯罪學區分開來。我們集中于刑事法律禁止的犯罪上。刑事法學的書應全面地研讀。
我們的目的,為偵查學的革命服務,把概念提法統一起來。總框架有些是繼承,主要是偵查破案部分,而用發現證據獲取證據來左右偵查,前面也需要研究,如“作案”---實施侵害行為。實施犯罪行為也可以。“案”是已進入程序。《刑事訴訟法》越改越多,我國不是專家立法,也有不學無術的專家。基本概念出問題多。而我們要扎實做。盡量避免讓概念越來越亂。學理、法理并重,理論聯系實際。
綜合與分析是兩碼事,也可以說事物的兩面。是否立得起。中央文件也如此提,我們盡可能避免。
對“概念”下定義,要用科學的解釋方法,不可誤人子弟,謬種流傳。不可亂創造概念。如勘查現場時,現場記錄必須當場制作,一次完成。不能回去再補記錄,否則就是違法取證。履行法律手續,要結合證據的三性原則。打草稿回去再制作,是偽造證據,違背客觀、關聯、合法性。現場勘查筆錄是七大證據之一。又如訊問,現實很多是一人作業,應當依法二人同時地場進行。你們要認真研究當前使用的教材,摳出問題,總結提煉需要革命的關鍵點。
刑事法學是融通的,如直接證據,間接證據,證據學上有明確的概念。
總的是將從人到證---案破倒過來,從證據到人---案---證明。在法治上進了一步。實踐滯后,要理論先行。用理論來推動實踐。雖然有些是積重難返,沒有人在現場上能做出來。有時借用其他學科的知識,按習慣術語無法統一。如“室內發現案件”的描述,不可以想當然。規范、統一認可的概念,例如建筑學上認可的概念,要借助。如守候、蹲坑—好多人不知道其真實意義……
(鄒明理教授來電喊一起去吃晚飯,陳祥印教授停止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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