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山寨”大王紙尿褲在電商平臺銷售,一公司被判賠155萬元
4月18日下午,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徐匯法院”)對一起涉大王嬰兒尿褲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徐匯法院獲悉,原告大王制紙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大王公司),是日本知名、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制紙企業。2020年3月,大王公司在中國大陸市場推出大王GOO.N光羽鎏金系列嬰兒尿褲產品,并為產品精心設計了外包裝。這一系列推出后,經過長期的實際使用和宣傳推廣,在嬰兒尿褲領域積累了較高的知名度。
2023年,大王公司發現福建某衛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衛生公司)生產、銷售了四款和光羽鎏金系列十分相像的嬰兒尿褲產品,并通過商丘市某奶粉店在電商平臺進行推廣和銷售。

“大王”產品圖。 本文圖片 上海徐匯法院 供圖

侵權產品圖
大王公司認為這些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且存在與包裝裝潢、企業名稱有關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于是將衛生公司、黃某(衛生公司唯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奶粉店和電商平臺訴至徐匯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530萬元。
上海徐匯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控侵權商品使用的部分標識與大王公司的注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同時,被控侵權商品與涉案權利商品的包裝裝潢在設計風格、主體配色選擇、排列布局等處高度近似,且被控侵權商品上有標注“大王(日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容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兩者的混淆誤認,相關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宣判現場
上海徐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衛生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和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指定媒體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衛生公司與黃某共同賠償原告大王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55萬元,奶粉店就其中1.2萬元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大王公司的其余訴訟請求。
“本案中被告衛生公司作為同行業的競爭主體,在大王公司的商標及商品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情況下,主觀上存在傍名牌、搭便車的惡意,且在法庭責令該公司提交相關賬務賬簿的情況下始終沒有提供。”本案主審法官胡嘉祺介紹,“因此,我們綜合考量涉案權利商標及商品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生產銷售規模和侵權者的主觀過錯等因素,最終酌定了較高的賠償金額。”
宣判結束后,原告大王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說,“法院對案件事實進行了抽絲剝繭的核查和認定,最終作出這樣的判賠結果,體現了對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大力支持。”
為迎接第2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18日,上海徐匯法院共集中宣判5起知識產權案件,涉及“華為”“恒源祥”“卡西歐”等多個知名品牌。上海徐匯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王貞表示:徐匯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分別依法作出判決,充分體現了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保護,通過集中宣判體現知產審判的威懾力和引導性,激勵保護創新創造,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