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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禁漁期非法捕撈刀魚涉案百萬,浙江警方打掉6個作案團伙
澎湃新聞記者 鐘常宇 通訊員 李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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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自2020年開始進入為期十年的禁漁期。澎湃新聞(www.kxwhcb.com)4月11日從浙江湖州市長興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打掉了6個在太湖水域非法捕撈刀魚的團伙,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2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掩飾隱瞞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犯罪嫌疑人指認用來捕魚的船。本文圖均由長興警方提供
長興警方近日發現轄區夾浦鎮有一江蘇籍男子大量收購太湖刀魚等魚獲,聯系近期夜里有多艘漁船經常在夾浦鎮太湖水域附近出沒,懷疑存在非法捕撈行為 。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會同當地生態警長進行排摸,發現多個疑似非法捕撈的專業作案團伙。經偵查,這些團伙經常在后半夜“行動”,通過駕駛漁船,采用絲網的方式,在長興縣夾浦鎮太湖水域進行非法捕撈,并將捕獲的刀魚販賣給江蘇籍買家。民警通過偵查鎖定該犯罪團伙中參與捕撈、存儲、銷售等環節的嫌疑人陸某某、許某某、沈某某,并成功掌握了漁販鄒某某等人的活動軌跡。

警方繳獲的漁獲。
4月8日凌晨,在江蘇警方的配合下,長興警方分赴無錫、江陰、長興等地收網,共計抓獲涉嫌非法捕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嫌疑人等21人,搗毀非法捕撈團伙6個。在長興扣押刀魚1000余斤,漁船5艘,用于裝運魚獲的車輛1輛,絲網若干等作案工具,并實現了“捕、運、銷”全鏈條打擊。
經查,2023年9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陸某某、許某某、沈某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禁漁期間互相糾集,在明知收購的刀魚系非法捕撈仍予以收購,通過鄒某某等人將每斤刀魚以40元-400元不等的價格銷往江蘇省江陰市、無錫市等餐館,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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