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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頭頂”被裝多個馬桶訴鄰居,法院判樓上業主恢復房屋原樣
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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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業主將房屋改成群租形式,在樓下住戶“頭頂”裝了多個抽水馬桶,這樣的居住環境能忍?鎮江市潤州法院日前發布一起相鄰關系糾紛案案情,判決涉事房主拆除加裝的四段排污管道及馬桶,將房屋恢復原樣。
江某與章某為樓上樓下鄰居。2023年,江某在房間、陽臺內加裝抽水馬桶等衛生設施,對外群租。有居民投訴,相關部門接訴后責令改正,并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向潤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調查,執行人員發現江某立案前已拆除馬桶,排污口以水泥封堵,此案以“執行完畢”形式結案。
然而,江某繼續將房屋對外群租,恢復排污口并加裝馬桶等,后樓下鄰居章某向潤州法院起訴,稱排污口無防水措施,“頭頂”多個馬桶令其不適,請求判令江某拆除加裝的四段排污管道。法院實地查勘發現,因群租需要私裝的5個分電表仍設在入戶門內墻,房屋內的隔間裝有馬桶。江某辯稱已與原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若拆除增設的排污管道會對房屋整體造成破壞,重新裝修費用巨大。
據《民法典》規定,相鄰關系包括用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人們處理相鄰關系時應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潤州法院審理認為,江某的行為違反國家強制標準,且有違公序良俗,對相鄰業主的居住環境產生不良影響。雖然行政機關對江某實施行政處罰,但江某事后恢復排污口、加裝馬桶對外出租,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鑒于其妨害原告物權行為的持續性和反復性,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責任編輯:謝春雷
圖片編輯:蔣立冬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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