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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布上年度刑事審判典型案例:張某、葉某某故意殺人案入選
編者按
2023年,重慶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有力有序推進各專項行動和重點任務,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為總結全市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經驗,彰顯人民法院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決心與成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評選出2023年度刑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現予以發布。
★ 目錄 ★
1李某等2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張某、葉某某故意殺人案
3于某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盜竊案
4王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
5重慶某建筑公司、陳某單位行賄案
6王某受賄、內幕交易案
7馮某買賣武裝部隊證件案
8陳某等五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系列案
9冉某等十五人組織賣淫案
10楊某、蔡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一
李某等2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典型意義
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以被告人李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圍繞西永片區已征國有土地,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包庇,通過非法出租國有土地、非法傾倒建筑渣土、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手段,攫取巨額非法利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中,堅持“案件清結”和“黑財清底”相結合,既依法定罪量刑,又全面查明涉案財產,依法判處追繳、退賠,在判決生效后依法執行到位2000余萬元,充分體現人民法院持續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徹底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堅定立場。
基本案情
2007年開始,被告人李某糾集程某、王某等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在原沙坪壩區陳家橋鎮實施了參與人數眾多的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2011年,重慶某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取得西永片區部分已征國有土地。李某以該公司西永地塊管理負責人自居,通過拉攏、腐蝕相關公司人員同時繼續糾集程某、王某等人,逐步對組織進行“公司化”管理,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毀壞財物、行賄等犯罪,并圍繞西永地塊,通過組織成員以攔車、堵門、語言威脅等手段,強行向往來車輛收取“過路費”、“罰款”,強攬土石方工程,攫取巨額非法利益,嚴重擾亂當地建筑工程領域生產經營秩序。該組織在重慶某職業學院地塊上非法傾倒建筑渣土27.24萬方,嚴重減損了土地效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擾亂城市管理秩序。該組織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裁判結果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妨害公務罪對其余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到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不等刑期,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繳、沒收;責令退賠被害人相應經濟損失。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后對上訴人曾某改判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維持一審判決其余部分。
二
張某、葉某某故意殺人案
典型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損害少年兒童權益、破壞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被告人張某與葉某某視張某與前妻所生的二名幼童為結婚障礙,共同預謀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殺害二被害人,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踐踏社會良知,激起群眾公憤,引發全社會高度關注。人民法院對共同殺害二名幼童的張某、葉某某依法從嚴懲處,均判處死刑,回應了社會各界的關切,體現了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堅定立場。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某隱瞞已婚已育事實,與被告人葉某某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葉某某在得知張某婚育情況后,仍繼續與張某交往。2020年2月,張某與妻子陳某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張某甲(歿年2歲)由陳某撫養,兒子張某乙(歿年1歲)由張某撫養至6歲后歸陳某撫養,張某分期向陳某支付80萬元撫養費。葉某某知曉上述離婚協議內容,仍將二被害人視為其與張某結婚的障礙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負擔。為此,二人多次共謀殺死二被害人,并決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之后,葉某某多次催促張某作案,以其家人因張某有孩子反對二人共同生活、不解決孩子問題就不見面和分手等為由,不斷催促、威逼張某動手殺人,并給張某限定最后時限。為便于作案,張某遂誘騙陳某將張某甲送至其家中。2020年11月2日下午,張某將在15樓家中次臥室飄窗窗臺玩耍的二被害人雙腿抱住掀出窗外,致二被害人死亡。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張某、葉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張某、葉某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張某、葉某某執行死刑。
三
于某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盜竊案
典型意義
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歷來是刑事審判打擊的重點。被告人于某為泄私憤而報復他人,并且在潛逃過程中跨省市連續作案,最終致四人死亡、三人重傷、二人輕傷,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人民法院毫不動搖地依法嚴懲嚴重暴力犯罪,對罪行極其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的,該判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
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某因其女友與徐某發生糾紛,持刀前往徐某位于湖北省谷城縣家中實施報復,致兩人重傷、一人輕傷。被公安機關抓獲后,于某伺機逃跑并在該縣搶劫王某、付某夫妻二人所騎摩托車,同時將二人殘忍殺害。之后于某駕駛搶來的摩托車從湖北向重慶方向逃逸,至重慶市巫溪縣某村,因討要食物并借宿被村民歐某拒絕,于是持刀殘忍將其殺害,進而又將正在睡覺的歐某之父歐某某殺害,劫走歐某家中財物后駕車逃離。于某繼續逃逸至重慶市南川區,致參與抓捕的民警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后被抓獲歸案。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于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于某執行死刑。
四
王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
典型意義
國家秘密是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現形式,是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也是國家財產的一種特殊形態。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應依法懲處。被告人王某作為網絡自媒體博主,為牟取個人利益,多次將屬于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機場相關信息以衛星圖片或視頻的方式通過其自媒體賬號在網絡上公開散布、傳播。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判處刑罰,宣示了國家安全不容侵犯,同時也警醒社會公眾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保守國家秘密,切莫為博取流量、貪圖非法利益而以身試法。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被告人王某在某網絡平臺上注冊自媒體賬號。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王某明知在建的某機場系軍用機場、該軍用機場涉及國家秘密且禁止公開發布,為在某網絡平臺上獲取更多關注和流量,多次將上述機場的位置、規模、建設進度等信息制作成衛星圖片、視頻并配以文字等,通過其自媒體賬號多次在網絡上公開散布、傳播。據統計,相關內容累計在互聯網上向網民展現15萬余次、閱讀與播放12萬余次、獲得評論100余條。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五
重慶某建筑公司、陳某單位行賄案
典型意義
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高質量發展大局,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維護經濟安全穩定的重大舉措。重慶某建筑公司為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定的民營一級施工企業,項目質量優異,社會聲譽良好。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為承接工程而行賄,觸犯刑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促使該企業合規整改,并根據企業合規運行情況認可企業合規成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被告單位和被告人作出輕緩的處罰。判決生效后,人民法院協同社區矯正機關共同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切實做好后半篇文章。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陳某系被告單位重慶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陳某為讓公司能夠承接到工程項目,多次請托先后擔任區建委主任、區建設管理局局長、某公司董事長的夏某,在承接工程中提供幫助。后夏某采取打招呼、提前告知招投標信息等方式,幫助該建筑公司承接到部分工程,為該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所得工程款歸該公司所有。為感謝夏某的幫助,陳某多次送給夏某好處費共計人民幣430萬元。
2023年3月6日,被告單位重慶某建筑公司制作合規整改計劃書,自愿選擇合規整改。后檢察機關邀請組建第三方評估組織對該公司進行企業合規評審,經驗收考察,第三方評估組織認定企業合規整改合格。
裁判結果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自愿選擇涉案企業合規整改,對涉案原因進行分析、對可能的涉案漏洞進行查堵,建立起較完備的合同審查及財務管理制度,并經第三方組織評估審查通過。被告單位重慶某建筑公司及被告人陳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對被告單位以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對被告人陳某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六
王某受賄、內幕交易案
典型意義
近年來,人民法院依法打擊各類新型、隱蔽金融領域腐敗犯罪,重點懲處利用職權大搞幕后交易、操縱市場的腐敗分子。被告人王某長期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利用其身份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內幕信息相關股票,非法獲利1200余萬元,情節特別嚴重。王某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廉潔性,嚴重破壞了國家證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人民法院在嚴懲腐敗犯罪的同時,有力打擊了證券期貨犯罪,切實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基本案情
1997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王某利用擔任某市市長、某市市委書記、某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18家單位及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融資貸款、工作就業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800萬余元。
2014年2月,A公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公告,擬向何某實際控制的公司等單位非公開發行股票,此次非公開發行后,A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何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函認定,上述事項在公開前屬于內幕信息。被告人王某在與何某接觸過程中知悉了上述內幕信息。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統計,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王某使用其控制的張某等六人的證券賬戶買入A公司股票并賣出,盈利金額合計1284萬余元。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數罪并罰,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1900萬元;追繳王某違法所得及收益。一審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七
馮某買賣武裝部隊證件案
典型意義
維護軍人尊崇地位、保障軍人合法權益,事關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大局。被告人馮某因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后,購買偽造的軍官證、軍人保障卡多次用于乘坐民航飛機,損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侵犯軍人合法權益和軍隊證件管理秩序,影響國防安全。人民法院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對證件類別進行準確認定,對涉及的關聯罪名進行甄別,準確適用法律,以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對馮某判處刑罰,切實維護司法權威,保障軍人合法權益和國防安全。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馮某因不履行民事案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先后被多家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禁止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020年10月,被告人馮某通過他人購買一本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和一張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保障卡,并使用虛假軍官證乘坐民航班機25次。馮某還通過他人為劉某購買一本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為費某購買一本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和一張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保障卡。
裁判結果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對扣押在案的軍官證、軍人保障卡及手機予以沒收。一審宣判后,馮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八
陳某等五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系列案
典型意義
產品安全事關國計民生,事關社會大局穩定。該系列案系四川公安偵破,重慶法院審判,川渝協作打擊養老詐騙犯罪的典型案件。被告人利用農村中老年消費者信息較閉塞、防騙意識差等特點大肆銷售偽劣產品。人民法院依法懲處該類犯罪,彰顯了以嚴的主基調堅持常態化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堅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鮮明態度。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陳某等五人系重慶家紡行業資深從業人員,均擁有自己的家紡用品廠。2019年以來,陳某等五人明知中間商在其工廠購買非生活絮用產品冒充新疆優質棉被銷售,仍然積極組織生產,并將購買的印有“新疆阿克蘇”的膠帶、“新疆→重慶棉絮準運單”等標志提供給中間商,以便中間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以每床50元至2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四川、重慶、湖南、湖北、甘肅、陜西、云南、貴州等省市的農村中老年消費者。2019年至2022年案發,該系列案犯罪金額總計15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五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九
冉某等十五人組織賣淫案
典型意義
依法嚴懲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冉某等十五名被告人組織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多名女性偷渡至緬甸,以恐嚇、毆打等方式控制并迫使其在緬甸賣淫,造成多名女性懷孕或患性病,并以此獲利,不僅嚴重妨害了國(邊)境管理秩序,更嚴重侵害了良好、健康的社會風俗,對被迫賣淫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危害。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本案,從嚴懲處跨國組織境內人員偷渡境外賣淫行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彰顯司法權威,回應社會關切。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被告人冉某偷渡至緬甸經營賣淫場所,陸續邀約、安排其他被告人以務工或旅游等名義誘騙包括18名未成年人在內的20余名女性偷渡至緬甸,采取威脅、恐嚇、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組織、強迫前述女性在其經營的賣淫場所內賣淫,造成多名被害人懷孕或患性病。冉某等人以此獲利1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對被告人冉某等十五名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不等刑期,并相應判處沒收財產和罰金,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十
楊某、蔡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典型意義
醫保基金是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國家惠民政策,明知是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從醫保騙保者手中低價收購,加價販賣,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不法分子還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加價販賣。此類犯罪活動嚴重擾亂國家藥品監管秩序,危害醫保基金正常運行,對醫療資源的科學合理利用,對相關病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極大損害。人民法院嚴厲打擊醫保騙保犯罪,堅決斬斷犯罪分子伸向醫保基金的黑手,為國家醫保基金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護。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楊某為牟取利益,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向特病病人黃某(另案處理)、被告人蔡某等低價收購百令膠囊、開同復方α-酮酸片(以下簡稱“開同片”)、尿毒清顆粒等特病藥后,加價出售給重慶市某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藥公司”)的蔣某。楊某出售藥品金額達2400萬余元,非法獲利70萬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蔡某為牟取利益,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特病病人唐某、趙某等十余人處低價收購百令膠囊、開同片、尿毒清顆粒后,加價出售給被告人楊某,楊某再加價出售給醫藥公司的蔣某。蔡某收售藥品金額達900萬余元,非法獲利20萬元。
裁判結果
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四十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十萬元。一審宣判后,楊某、蔡某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題為《重慶法院2023年度刑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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