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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業外擺,國外城市有哪些招?

設計 郁斐
近日,氣溫回暖,店外經營,又現城市街頭。同時,店外經營(即商業外擺)被責令改正、罰款并暫扣商品和經營工具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被各地城管部門作為執法案例公布。廣東廣州市一小餐館超出門窗外墻經營被罰2000元,云南宣威市一飯館開業擺花籃被城管罰款300元。
如何看待商業外擺?商業外擺,是街市活力的體現,為何會出現占用公共空間的違規行為?治理城市的商業外擺現象,該如何平衡營商環境和公眾利益?這既是與企業相關的營商環境和經濟治理的話題,也是涉及市民消費和社區生活的城市公共空間權力問題。
店外經營兩面性
首先,店外經營可以帶來街道活力,增益社區居民。著名城市規劃設計師、理論家揚·蓋爾在其著作《交往與空間》中提到:“通過空間環境設計和相關要素布局,迎合人的行為特征、滿足活動需求,在增加必要性活動的基礎上誘發可選擇性活動與社會性活動。”店外擺位經營即屬于這類布局策略。
店外經營能為小商戶經營釋放更多的營業空間;有助于維護街道界面的連續性和城市經濟活力;還可以減少街區空置,降低流動轉手率,促進社區安全。
一些歐洲城市重視外擺對小商戶經濟的作用,以發放補助的方式支持店外經營。LAVELLE PARTNERS報道,2021年3月愛爾蘭政府宣布撥款1700萬歐元用于向商戶發放補助金,企業最高可申請4000歐元來補貼公共區域外擺,增加戶外就餐。某些城市旅游局會列出城市前10或前50的外擺餐廳建議,推動游客到訪外擺餐廳。
但同時,店外經營又涉及公私界限,是市場主體商業行為向公共空間的延伸和占用,并可能造成道路擁堵、擾民、空氣污染和消防風險,影響鄰近社區居民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因此,在世界多國的城市中,店外經營往往都需要接受程度不一的規制和管理。
如中國現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禁止的行為包括:“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其他損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等。在中國多數城市的市容環境管理條例中,均規定“不得(或不得擅自)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其中判斷公私界限的是“門窗外墻”線,而非建筑紅線。同時,隨著數字化技術發展,對店外經營等市容環境的執法也有精細化、嚴格化的傾向,特別是在大城市。
中國城市的外擺位場景也顯著少于國外城市。以外擺餐廳為例,上海有258家合法的外擺餐廳(見Smartshanghai),而在面積是上海九分之一的新加坡有1000多家(見TripAdvisor)。面積是上海六十分之一的巴黎,有約2.5萬家餐飲業商戶,其中超過0.8萬家占用公共空間、人行道(2015年 )。
如何兼顧街道活力和公共利益
街市商業外擺場景的風貌,取決于治理方式。為兼顧街道活力和公共利益,各地政府大都采取許可管理的方式。城市政府頒發許可——以許可發放數量、費用及許可地段和時段來引導外擺;以罰款金額、沒收超線擺放物品作為處罰來守住底線。不過,全球不同城市在許可發放、申請、處罰,以及政府-社區-商戶互動方式上多有不同。
中國城市店外經營管控嚴格,但近年為活躍商業、刺激消費和發展城市經濟,一些城市也出臺了鼓勵特定地段和時段店外經營的政策。
例如,2023年3月起,杭州城管允許位于智慧商圈、商業特色街、夜間經濟聚集示范區等特定地段的商戶,經報備后“適當”占用公共空間,并在場地、業態、時間方面放寬了對相關區域外擺經營的限制。
2024年2月,上海浦東新區周家渡街道針對昌里東路也有限時開放外擺的安排。街道根據具體路段情況,在不影響通行前提下,劃定半米到一米不等的外擺區域,貼出標線,允許商戶規整擺放,平衡商戶和行人利益。
在中國大城市,這類針對特定地段和商鋪做出特殊店外經營許可的辦法,往往是自上而下的,針對的商戶也很有限。這一許可常常沒有額外收費,但這類地段大部分租金就較高。
一些全球城市的治理方法有:不分地段、外擺收費,以及商鋪所在社區有投票否決權。

紐約公共空間外擺位設置圖,展示了道路外擺位、人行道外擺位兩種超出建筑紅線外擺規范,還列出了針對靠近地鐵、停車設施等特殊情況的外擺指引。來源: https://www.diningoutnyc.info/
2024年3月起,紐約開始實施一項不限地段、支持公共空間外擺位的政府計劃。紐約政府網站顯示,這項名為Dining Out NYC(紐約戶外就餐)的計劃允許商戶申請在店前公共空間外擺位經營的許可。為控制申請數量,商戶需每年支付“可撤銷同意費”,其金額根據餐廳外擺的地段、面積大小不等(越靠近中心地段費用越高)。商戶還需4年一次支付“許可證費”,1050美元-2100美元不等。另外,紐約商戶能否外擺,還需要取得所在社區的同意。社區委員會有投票否決權,一旦否決,商戶則需要參加聽證會,與社區居民進一步協商。
以紐約的Dining Out NYC計劃為例的店外經營治理方法,通過市場方式來平衡店外經營的需求和供給,相對靈活,但其收費機制,或對低成本經營的小商戶不夠友好。
此外,一些城市對超出建筑紅線的外擺座位有更高的寬容度。丹麥哥本哈根市政府網站顯示,商戶使用門店前的公共空間需要申請,且申請門檻低,只需繳納較少金額,并且保證不影響通行及鄰近居民、店鋪同意即可。
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認為,對商業外擺的治理目標應是城市商業活力、生活便利和公共空間使用的平衡,而非對城市景觀統一、有序的簡單追求。在中國,對店外經營益處的認可不應僅停留在學術層面,還需要更多貫徹在中國城市的實際管理上。地方政府在嚴格執法、給予相應懲罰外,還應考慮到商戶和消費者需求,比如允許非指定地段商戶也能自發申請外擺,制定清晰的圖示指引規范外擺形式,以及發放適量外擺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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