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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AI復活的故人,原來愛會消失
提2個問題。
問題1:自己死后,會樂意被親人用AI復活嗎?
問題2:被AI復活的自己,還是自己嗎?

電影《流浪地球2》上映時,劉德華飾演的父親在女兒丫丫彌留之際選擇將其意識存進“550A”,這一行為也曾挑起觀眾對于倫理、對于道德不同立場的思考。
而近日,有視頻博主用AI技術復活李玟、喬任梁等明星,讓他們通過視頻說話引發關注,這讓“AI復活逝者”技術背后的倫理問題和法律風險再次成為熱議話題。
13日,一條李玟被AI“復活”的視頻登上微博熱搜。
在她去世八個月后,有網絡博主利用數字技術,還原出她生前一顰一笑,聲音和影像均由AI生成。
16日,針對兒子肖像被侵權使用一事,喬任梁父親發聲。
他表示已經看到網上傳播開來的“兒子被復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適,希望對方盡快下架。
“他們未征求我們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視頻發給我的,這是在揭傷疤。”喬任梁父親如是說。
而在這類AI視頻評論區,更有人打著溫情的名義,趁機做起AI推廣、收費服務。
此外,用AI技術“復活”已故親人也正在變成一門生意。
知名音樂人包小柏成功運用AI技術“復活”了已離世兩年的女兒。“數字世界”里的女兒,不僅會唱歌跳舞,還能跟家人對話。

瀟湘晨報記者的報道中揭秘,某AI復活團隊提供了了一則收費清單:制作逝世藝人的視頻不收費,復活其他逝者則要授權一定手工費。
該團隊還宣稱,被引流來的用戶,需要按照時常和呈現效果,向賬號背后的人,轉賬198-598元費用,通過微信和支付寶完成交易。
然而,AI“復活”親人服務雖然為人們提供了情感慰藉的新途徑,但其背后也可能存在隱私泄露、侵權、詐騙等風險。
AI應用于數字復活逝者,真的可以嗎?
對此,南方都市報記者余毅菁、瀟湘晨報記者陳詩嫻、上游新聞記者齊鑫先后和書樂進行了一番交流,本猴以為:
復活沒有問題,但問題在于是否合法合規、是否侵權。

總體來說,有需求即市場。
AI復活逝者,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基于黑科技的情感滿足和精神慰藉。我們可以把這個看作是已故親人老照片、老視頻的高清修復2.0版。
因此,從倫常上看,從市場需求上看,AI復活已故逝者,如果是親人的行為,都帶有一種追思的意味,并無不可。
當然,如果逝者本身和提出復活需求的人之間并無親屬聯系,則另當別論,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因此,我認為,AI復活已故逝者,這個服務的一個前提,就是直系親屬確有需求,并主動要求。
同時,這個行業,極為垂直和長尾,且屬于個性化定制,難以標準化生產,市場規模難以做大。
目前最大的隱患在于內容生產方往往缺乏對需求方的資格審核,而讓所謂復活親人不再局限于“復活”,也未必是直系親人,而導致“作品”被濫用。
例如類似充氣娃娃式的虛擬形象、電信詐騙,以及用AI生產真人形象進行各種違法行為等。
此外,一些名人的復活,即使來自于親人或生前經紀公司,也可能有是否得到當事人在世時授權且商用的問題。
此前,鄧麗君虛擬人登臺演唱,其背后就是有鄧麗君兄長鄧長富創立的鄧麗君文教基金會的推動。

從技術的角度上來說,AI復活逝者,已經可以商業化,即簡單復活不難。
但復活的程度,也不大可能走向真正意義上的數字永生,畢竟不包含對象生前的學習、生活記憶,只是一個能互動的“木偶”。
即使是能復刻記憶并在虛擬世界里繼續學習成長,也往往會偏離逝者生前的軌跡而變成另一個人,而出現脫離需求方的想象的異化。
因此,整體依然是一個高清修復和有限互動。
而從科技向善的角度上看,AI技術的大爆發,正在帶來更多藍海。
目前,AI在某種意義上對某些類型如寫作、繪畫、編程乃至打游戲,已經形成專長。
同時,AI的發展已經進入快速迭代和垂直細分狀態,將成為未來社會的底層構架。
僅以AI復活逝者而言,復活模式的衍生形態會有很多可想象的商業空間,即:
通過復活,并不斷完善、成長,來打造一個數字永生的歌手,甚至可能演唱新的歌曲、參與商演、代言或影視劇中,類似于現有的數字虛擬人如初音未來、洛天依那樣,形成巨大的商業價值。

只是,這個數字虛擬人,是有真人底色的。
當然,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看得更遠,為何一定是復活逝者,為何不能是每個人去做虛擬世界里的數字存檔和數字永生呢?
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發散思維,那就是真正未來的藍海。
此前冬奧會期間,谷愛凌就和中國移動合作,定制了數字分身,并商業化,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作者 張書樂,人民網、人民郵電報專欄作者,中經傳媒智庫專家,資深TMT產業評論人,新出版有《自媒體寫作從入門到精通》(清華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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