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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為何有輿情”,還是先問“為何出了事”?
你想或不想,輿情就在那里。在輿情下工作,應當成為一種習慣。

在公眾密切關注之下,央視記者采訪燕郊爆炸現場遇阻一事,有了后續進展。先是中國記協在事發當夜發聲強調“正當采訪是記者的權利”,隨后事發地三河市以事故指揮部名義發文致歉。昨天,河北省委專題會又特別強調,“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健全與媒體溝通聯系機制,支持和保障媒體記者正當采訪”。
至此,這起有些節外生枝的風波,大致告一段落。但由此衍生的問題,卻值得進一步思考。業內普遍認為,此次事件盡管觀感夸張,卻絕不算新鮮。這些年,媒體記者采訪突發事件受阻撓甚至被暴力對待的情形屢見不鮮。如果根子上的問題不解決,類似的事件,恐怕也不會是最后一次。
“不能為了控制輿情,簡單粗暴阻撓媒體記者正常履職。”這是中國記協聲明的結尾。此話一語中的。突發事件、危機事件發生后,如何處理與媒體監督的關系,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過去不乏開誠布公坦然應對的成功案例,也有“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奇談怪論。如今,越來越多地方處理類似情況時,揮之不去一個詞——“輿情”。
“輿情”本來是個中性詞,輿論的注意力集中、聲勢浩大,可能是雜音,可能有謬論,也可能有好聲音,具體問題還待具體分析。但相當一段時間以來,在相當一部分干部眼里,“輿情”是一個負面的詞,是一個壞東西,甚至是壞得不能再壞的東西。
有媒體曾總結,一些官員似乎患了“輿情恐懼癥”。有的地方將“出不出輿情”視作評價官員政績的重要標準。有的地方出事后有了輿情,率先被問責的是負責“輿論管控”的干部。自然,這樣的地方為了避免輿情,要采取種種手段,包括盡可能地將公共事件的知曉范圍降至最低。
對記者的正常采訪橫加阻攔,正是出于此道。但事實往往表明,越是要消滅輿情,越是消滅不了輿情,甚至產生次生輿情。此番燕郊事件,又提供了一個佐證。
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輿論場上眾說紛紜,今天的社交媒體更已發達至極,公共事件只要稍能引起一些共鳴共情,迅即就會有指數級的傳播。有值得關注的事情,到輿論場上就會有“輿情”,這幾乎是一條鐵律。很多時候,輿情的出現既是預料之中的,也是無可回避的。
前面提過,輿情本身有好有壞,簡單視作壞東西,并不科學。而若指望輿情瞬間消失,甚至最好從未存在,更是不切實際的。套用曾經流行的句式:你想或不想、愿或不愿,輿情就在那里。
既然躲不過去,大大方方面對、有的放矢引導,才是正確的解決之道。進一步說,在輿情下解決問題、推進工作,越來越應當成為各級官員的一種習慣。
形成這樣的習慣,無疑要靠干部自身的覺悟,靠不斷提升的媒介素養——絕大多數時候,新聞媒體、公眾輿論同政府部門的方向是一致的,關注和發聲都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在社會治理大格局中理應被視作共同體,而不是“攪局者”,更不是“洪水猛獸”。
直面媒介、善用媒介,也是互聯網時代干部的基本素養。類似公共事件發生后,涉事部門和有關官員應第一時間直面公眾、解疑釋惑,更應當成為一條原則。對此,黨中央、國務院早有明文規定。
但更重要的是,敢于直面輿情、大膽發聲的干部,必須有一個良好的生態給予支撐、給予包容。多年前的數起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經歷一再表明,事發后的“新聞發布”效果好不好,僅有一個能說會道的新聞發言人是遠遠不夠的,還得有強有力的“后臺支撐”,即內部通暢的信息支持、迅捷的事件處置能力。
同樣重要的,還有其背后政治性的生態——坦然面對輿情、善于引導輿論的官員,是否得到了足夠的鼓勵?萬一不小心說錯話,是否能得到必要的包容,而不是讓人覺得“多說多錯”“不說不錯”,并讓守口如瓶成為一個“理性選擇”?
“控制輿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各地各部門來說,有一點是有必要反復重申的:輿情應對有力的干部,當然要加分;而出事之后出現輿情,在追問“為何有輿情”之前,是不是應該先問問“為何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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