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只喝白開水也要收6元茶位費,消費者是否有權拒絕?
對廣東人來說,茶位費是個由來已久的話題。
然而,今年春節期間,關于茶位費的討論再次成為網絡熱點。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建議深圳帶頭取消收取茶位費沖上熱搜。
一時間,在社交平臺上掀起退還茶位費的熱潮,網友們“各顯神通”曬出攻略,嘗試拿回被收走的茶位費。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夕,南方+記者走訪廣州多家餐廳,發現不少商家如今已表示可退還甚至免收茶位費,但仍有商戶會強制或隱形收取茶位費,有的商戶甚至告知消費者,“一杯白開水也要收6元。”
對此,多位專家和律師告訴記者,茶位費不但要明碼標價,更要顯著標識,讓茶位費從賬單走到餐前,給消費者以選擇空間,讓茶位費回歸本質,這既是當下各行各業越加重視消費者權益的共識,也是廣東餐飲喜迎八方來客的必由之路。

記者走訪
“喝白開水也要收”,多家餐廳表示茶位費為“必選項”
餐館收取茶位費是強制的嗎?顧客有沒有自主選擇需不需要茶水和退茶位費的權利?近日,針對餐館茶位費收取的問題,記者連續走訪多家餐廳。不少餐廳服務人員表示,“茶位費”還是“必選項目”,即使自帶茶葉、飲品或者只喝水也必須付“茶位費”。
陶陶居酒家(五羊邨店)店員向記者表示,對每位顧客都必須收取8元的茶位費,“就算只喝白開水或自帶酒水,茶位費也還是要收?!?/p>
越秀區東湖酒樓則根據餐廳內不同區域收取不同價格的茶位費。該店服務人員告訴記者,大廳茶位費為6元/人,雅座費用為8元/人,房間茶位費用為10元/人。該服務人員還表示,茶位費還包括了使用餐具的費用。
不少網友此前反映,茶位費不僅是廣式酒樓會收取,在廣東部分其他菜系的餐廳,也會“悄悄”收取茶位費。
廣州越秀區海門魚仔·潮汕味餐廳的服務人員表示,該店茶位費分為大廳和包房兩種不同價位:大廳價格每位5.5元,包房每位10.5元。記者進一步向店員表明自己并不需要茶水,詢問如若自帶茶水,可否免收茶位費。店員對此表示,不存在免收的情況。
阿強家川菜(五羊邨萬國店)的店員則告訴記者,該餐廳茶位費為6元/人,店員表示,該餐館只要是身高一米二以上的顧客,都必須收取茶位費。
記者在位于天河區太古匯商場的江南廚子餐廳了解到,該餐廳大廳茶位費為每人6元,即使記者只喝白開水,也要收取該項費用。另外,該餐廳還額外加收10%的服務費用。該餐廳服務人員表示,廣東的很多餐廳都要收取茶位費,并不是他們一家餐廳有這個情況,這是行業的規則。她還表示,收服務費是因為其所在的商場為太古匯,租金比較高,很多餐廳都會收取這一費用。隨后,記者在該商場多家餐廳也證實,確有收取服務費這一情況。

另外,記者走訪時也有餐廳當記者主動提出不需要茶水時,餐廳工作人員表示可以不收取“茶位費”,或者嘗試向經理申請免收取費用。
記者在天河區鼎泰豐餐廳菜單首頁看到,各類茶水每位客人費用為18元,自帶茶葉需加收茶水服務費每人18元。當記者提出,不喝茶只喝水是否要收取該費用時,工作人員表示,可以減除該費用。
消費者
“離譜”茶位費逼出“精明”消費者
今年2月,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建議深圳帶頭取消收取茶位費!其稱,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費收取制度引起游客的反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商家應在收取茶位費時告知消費者,但大多數商家并未履行此義務。
一石激起千層浪?!皬V東茶位費”不斷登上各類社交媒體熱搜,社交網絡上,也出現不少網友曬出攻略,分享自己如何“追回”茶位費或者退掉服務費的經歷。

網友@向日葵小姐發帖稱,自己在廣州吃韓國烤肉時被收取了每人6元的茶位費。隨后,其撥打12315熱線,并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了退費訴求。不久之后,燒烤店老板便聯系其協商并最終退回全部茶位費。
深圳網友@該出手時就出手發文稱,自己通過12315小程序,按照“我要投訴—實名認證——填寫投訴內容”在手機上進行投訴反饋,最終成功從商家追回已繳納的茶位費。同時,網友表示,不同地區的消保會等小程序,也可發揮類似作用。
另有網友根據自己過往成功用餐后發現被加收茶位費后,當面在店內與店員據理力爭,最終在結賬時退減了茶位費。
針對茶位費爭議,有廣東本地市民已習以為常,但對于外地來粵旅游的陳大姐則表示費解,“我出去吃飯習慣自帶水杯,難道不喝茶也要被收費?”至于有商家將茶位費轉稱為“服務費”的情況,陳大姐也并不認同,“商戶提供餐具本就天經地義。”

專家
清清爽爽透明喝茶,讓消費者有更多自主選擇權
對于收取“茶位費”是否合理這一問題,近日,在廣東省消委會召開的“3·15專題座談會”上,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秘書長程剛表示,餐飲企業應當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同時協會將適時推動出臺相關規范指引和行業公約。
早前,針對網友反映的“茶位費”問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回復稱按照《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時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時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對此,廣東德比律師事務所主任祝恬律師也表示,其實“茶位費”的本質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提供干凈衛生的餐桌、餐具和茶水,本來應該是餐飲行業的義務,而餐飲經營者則將這些費用視為一種“入場費”“人工服務費”,與服務員收入直接掛鉤,將其支出轉嫁給消費者。
從法律角度來看,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妒称钒踩ā返谌龡l第五項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價格法》第十三條也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因此,食品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和餐具,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可選擇性的消費服務。如果食品經營者在不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收取此項費用,這種做法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屬于強迫消費,也就是說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種情況是排除消費者選擇的權利,所以這種收費行為是被視為不合法的。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